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幼有所育”问题在会场内外引发了多轮热议。
就许多家庭“生得起,养不起”的担忧,民盟中央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为了优化我国人口结构,提升育龄夫妇生育意愿,国家围绕母婴健康、延长产假、孩子教育等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然而效果似乎并不明显。”刘晓庄认为应从税收、托育等方面综合发力,进一步完善政策内容,解决“二孩”的生养问题,以消除育龄夫妇生育“二孩”的“后顾之忧”。
“生育是家事,更是国事。”对此,刘晓庄提出4个建议,一是加大个税优惠力度;二是发展城镇托育事业;三是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进一步修改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使之更加切合实际;四是支持产假后妇女正常就业。
无独有偶,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也提到要落实育龄夫妻依法享有的各项福利待遇和计划生育的免费服务,落实个税减免扣除。他还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按照目前的个税抵扣政策,“子女教育专项抵扣”涵盖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各阶段(从小学到博士)。其中,学前教育(即幼儿园阶段)是从3岁算起。也就是说,孩子达到3岁以上,父母才能享受个税抵扣的优惠政策。。“3周岁前的子女培养成本很高,但当前试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把0至3周岁婴幼儿排除在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之外,于情于理均不合适。”刘晓庄这样说。
刘晓庄建议,增加0至3周岁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同时以家庭为单位设计个税政策,对于夫妻双方仅一人有工作或稳定收入的家庭,提高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作者:朱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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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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