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东公安分局查处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34岁)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刘某某在获悉其负责的曹路地区某工地多名工人自测新冠抗原阳性后,不仅未向有关部门上报,而且擅自将相关人员安置在工地内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临时宿舍,并不再安排上述人员参加核酸检测。5月15日,防疫部门发现该工地异常情况后,立即开展排查,发现工地内多人感染新冠病毒,已发生疫情传播。目前,相关涉疫人员已全部收治或隔离管控。5月25日,刘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浦东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广大市民要牢牢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松懈,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疫情传播严重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周辰
编辑:陆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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