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有人将其理解为中国要限制甚至停止关键医疗物资的出口。4月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贸司一级巡视员江帆回应称,出台公告的目的,是为了严控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我们愿意在做好国内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我们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加倍地回馈国际社会。因此中国没有也不会限制医疗物资出口。她还提醒国外采购商从药监部门公布的企业名单中选择合作伙伴,避免因为产品不符合资质要求而导致无法正常出口。
江帆说,中国有句古话“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不会忘记在抗击疫情之初,许多国家对我们施以援手,因此在中国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国外疫情加速蔓延之际,我们愿意在做好国内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为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我们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加倍地回馈国际社会。因此中国没有也不会限制医疗物资出口。
根据三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取得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目前有2000多家,对外国采购商来说,可供选择的供货商数量相对充足,供货质量更有保障。在这里也提醒国外采购商从药监部门公布的企业名单中选择合作伙伴,避免因为产品不符合资质要求而导致无法正常出口。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医疗物资出口规模一直在稳步增长,随着中国医疗物资出口规模有序扩大,我们将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另外,我还想强调的是,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医疗物资质量安全,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加强质量监管尤其重要。”江帆说道,“我们出台公告的目的,就是为了严控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更好地发挥医疗物资在全球抗击疫情中的重要作用,这实际上是中国政府支持全球抗击疫情的坚定行动,是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的主动担当。”
作者:本报驻京记者 彭丹
编辑:陆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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