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北京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强发布了关于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观察期满进京有关政策措施。具体为四条:
一是入境人员,须在第一入境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观察期满经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解除医学观察后,就地分流,各自返回目的地。
二是在第一入境点集中观察期满14天,经核酸检测阴性,并于集中观察期满当天或次日直接进京的人员。由当地提前向我市提供《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进京人员信息表》,观察期满后,出具集中观察期满证明。人员进京前需向居住社区报告,说明集中观察情况及进京日期,便于社区掌握,为大家回京提前做好准备。
人员进京时,如因数据更新滞后,致使在机场、火车场站、公路卡口受阻的,可向相关站点出示集中观察期满证明,自行返回社区。
到达社区后,由所在社区核实《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进京人员信息表》并做好登记,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可不再进行居家观察,但是需要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社区会提醒本人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社区报告。
三是在第一入境点集中观察期满14天,经核酸检测阴性,但没有在集中观察期满当天或次日直接进京的人员,仍要执行所有返京人员均需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的政策。
四是对于驻华使团人员,按照有关驻华使团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张强表示,以上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适时调整。
编辑:孙欣祺
来源:人民日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