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活动是诱发乱捕滥猎现象的最主要原因,它不仅危害野生动物的种群安全、生态安全,还成为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隐患。2月2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草局动植物司副司长王维胜表示,对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活动,国家林草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各有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执法行动,也取得了很多战果和成效,但是仍未从根本上遏制这一现象。其主要原因经过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第一,极少数人抱有“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等不健康的饮食观念,缺乏保护意识和卫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惜高价追逐“野味”,助长了对野生动物的不正常需求。
第二,不法分子从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中能够谋取暴利,有的盗猎团伙在鸟类迁飞季节网捕鸟类的不法收入可以达到几十万,甚至数十万,为此不惜铤而走险。
第三,我国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前,也还有不少野生动物没有纳入到管理范围,成为执法工作的一大障碍。
第四,基层保护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很多自然保护区的巡护人员,人均看守面积达到数十平方公里,在山高林深、地形复杂的区域难以实现全方位的严防死守。此外市场执法过程中常常面临野生动物识别鉴定、取证成本高等技术困难,制约了保护执法的效能。
王维胜表示,针对上述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专门《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国家林草局昨天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净化网络空间,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从业机构,依法清理许可证件和文书,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的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同时,部署加强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调整进度,修订“三有”动物名录,完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标识管理等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广泛开展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社会团体、志愿者、公众以各种形式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形成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
作者:本报驻京记者 李扬
编辑:彭丹
责任编辑:江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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