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加大调查核实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49件、撤案588件;依法不捕9844人、不诉2144人,追捕1398人、追诉997人;对侦查违法行为制发各类监督意见541件,排除非法证据1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1件,法院审结49件,改判和发回重审36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类案通报等各类监督意见540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和国家主席特赦令,依法对特赦工作全程同步监督。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完善“巡回+派驻”的监督模式,开展巡回检察126次,监督纠正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问题323项。认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563人,采纳率92.2%。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2人。
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756件。对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61件,法院审结5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38件。针对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等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73件,已收到回复202件,均获采纳。通过释法说理等方式结案1124件。突出加强类案监督,开展涉“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专项评查等工作,促进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何易
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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