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送进托儿所、幼儿园,孩子的生长发育情况怎样?食品是否安全?有了突发状况能否应急处理?……这些方方面面的事儿,件件都牵动着家长的心。这些事儿谁来负责呢?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其实是幼托机构保健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这个工种或许大家并不熟悉,他们的工作主要有监督实施、营养指导、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应急处置等几个方面。具体来说,他们要监督学校对于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和制度的实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等;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和日常卫生工作,指导幼儿的膳食营养,落实营养性疾病儿童的管理;借助晨检及预防性消毒等工作,做好季节性疾病及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日常健康检查与健康教育;通过检查和干预,增强幼儿体质,促使其健康发展;应对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和急救,保证孩子的安全与健康。
这些被称为“保健人员”的工作人员有多重要?关键时刻,甚至能救孩子一命!市政协委员、中国福利会托儿所所长方玥记得,一次,有个小朋友突发意识丧失、呼吸困难,当时无抽搐,体温测量38.1℃,但保健医生赵莹作为有着10年急诊内科经验的主治医生,仍然马上判断出这个孩子是得了高热惊厥。她马上通知园方呼叫120救护车,一边做急救处理。在急救车上,孩子开始出现了抽搐症状,体温也一路飙升到39.5℃。所幸学校送医及时、急救处理得当,在医院的救治下,孩子很快恢复了健康。医生感慨,若没有保健人员赵莹的正确处理,这件事后果不堪设想……
方玥发现,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方面,社会和家长对孩子在幼托机构的安全与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近年来托幼机构传染病的发病率较高,对于园内疾病防控与突发情况的及时判断和处置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一切对幼托机构的保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园内保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
“但是,目前上海市幼托机构保健人员队伍的现状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是不相适应的。”在她看来,最为突出的就是幼托机构的在岗保健人员受到编制、职称的限制以及专业培养的缺乏,导致他们的职业前景很受影响。这引发的直接和间接结果有三个:一是人手紧:按卫生部卫妇社发〔2012〕35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2012年修订版)》要求:“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目前,全市有27.38%的幼托机构保健人员的配比严重不足,全市980所公办幼托机构中的在园幼儿总数为39.1884万人,应配备2613名保健员,现在岗保健人员为2160人,尚缺少453名。实际情况缺口更大,因为此数据尚未包括集办系统和民办幼托机构,以及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二是年龄大:以全市公办幼托机构为例,在岗保健人员年龄为41至50岁的占25.74% ,50岁及以上为9.12%,30岁及以下仅为21.71%,31-40岁为43.43%。三是专业缺,在岗的保健人员学历较高,以公办幼托机构为例, 2160名在岗保健人员中,本科学历达 58.38%,大专学历 31.90%,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仅为 9.72%,民办幼托机构中的本专科学历的保健员也达到52.32%,但专业毕业的寥寥无几,学医的不懂幼儿营养,懂幼儿营养的不精通幼儿健康管理,做幼儿健康管理的不了解幼儿疾病防控,诸如此类问题多多。
对此,方玥认为,首先要充分重视保健人员队伍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在岗保健人员实务培训,结合保健工作特点和发展实际,强化职业道德、实践性、操作性,采取自选模块、分类培训和分层提高的举措,切实提高保健人员的综合实践能力。另外,要根据保健教师作为专业幼儿教师的定位,进行专业教育的制度设计和专业设计,在相关本科专科院校开设相关本专科专业,并落实相应的继续教育(职后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健教师队伍。其次,要加强对保健教师在幼儿园“保教并重”中重要性的认识。要研制保健教师入编定岗的政策,确定相应的薪酬制度,以吸引医学背景的高校毕业生到幼儿园担任保健教师。同时,研制和建立保健教师职称(职务)评定政策及机制,将保健人员由辅助工种改为专业教师,列入幼儿教师系列,明确为保健教师,并建立保健教师的专业职称系列评审通道等,建立保健教师学科评审小组,认可保健教师的专业属性。
“通过政策,吸引更多高素质人群加入托幼机构保健人员队伍,让现有的保健人员安心工作,让他们真正成为3岁以下‘最柔软的群体’的保护力量。”方玥说。
注:文中有关保健人员现状的数据来自上海市托幼协会2019年5月底对全市公办幼儿园调研。
作者:单颖文
图片:均由方玥提供
编辑:薄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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