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关乎国运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农业基础非常薄弱的条件下,依靠自身力量成功实现了谷物供应基本自给,居民健康营养状况明显改善,粮食安全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明确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我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裕,市场稳定,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粮食安全的基础仍不稳固,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粮食供求在未来还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国际粮食市场波动加剧,世界粮食安全形势空前严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粮食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对于切实提高我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土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扎实推进藏粮于地战略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通过粮食生产的科学化和规模化实现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在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推广耕地休养制度,有效恢复、维持和提高耕地质量,切实保障粮食生产的物质资源基础。
另一方面,严格遵守耕地利用的优先次序,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避免以经济效益片面决定耕地用途的土地利用模式。通过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机制与合理规划粮食生产功能区,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产量、质量的稳定性,防止出现耕地利用的非粮化,有效保障和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与此同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有效降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交易费用,打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性障碍,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经营,为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推动粮食生产规模化、现代化奠定制度基础。
推动完善粮食生产支持保护制度
粮食生产支持保护制度是我国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我国粮食供需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的背景下,加快形成以财政支持、金融支持、政策支持为主的粮食生产支持保护制度,对于提高种粮主体的生产积极性、切实提升我国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财政保障性资金的稳定投入,充分发挥财政对粮食生产的促进和支持作用。利用财政资金加快农业基础水利设施、气象灾害预警设施建设,为粮食的规模化生产提供有利的外部基础,以降低粮食的耕种成本,减少种粮主体的资金投入负担。通过合理设置农药、化肥、现代化农用器械等生产要素的财政补贴价格,构建以环境友好、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粮食价格补贴体系,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为种粮主体采用现代化的粮食生产方式提供制度性激励,促进粮食生产从传统方式向集约化、智慧化转变。
其次,创新粮食产业的金融服务模式,加强金融行业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依托不断完善的粮食产业信贷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小额信贷、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对粮食生产的支持作用,加快形成以财政保障为主、以金融支持为辅的双重保障格局。
最后,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切实保护种粮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形成以粮食安全为导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保障粮食产业的健康发展。
加快构建节粮减损长效机制
通过建立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减少粮食收割、物流和生产环节的耗损率,杜绝食品消费中的铺张浪费现象,是健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广低损耗、高效率的粮食收割方式,有效提升粮食收割机械作业的精细化水平,降低粮食生产过程中的耗损率。推广现代化的粮食运输、储藏模式,加快建立智能化的粮食运输与仓储设施,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粮食运输和仓储过程的信息化与可视化管理,提升全链条的智能化监管水平以降低运输与仓储环节的耗损率。切实解决粮油过度加工问题,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支持和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加强国情教育和粮食安全教育,加大反对食品浪费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以节约粮食为荣、浪费粮食为耻的社会氛围,培养科学、文明的饮食文化。餐饮企业应转变经营理念,切实履行提醒义务,鼓励消费者适量点餐,在菜品分量上提供多样化选择,推行健康、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积极推进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工作的法治化进程,加快推进粮食法立法进程,建立有利于促进粮食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法律机制。
强化粮食生产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耕地有限,技术进步无限,“藏粮于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的农业发展已经到了更多依靠农业科技进步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统筹兼顾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对粮食增产提质的贡献率,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实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新阶段。
通过构建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内的多元化研发体系,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全面升级农业应用技术,强化生物育种科技创新,着重突破一批影响作物单产提高、品质提升、效益增加、环境改善的关键核心和“卡脖子”技术。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鼓励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通过协同创新开展农用机械研发,推进农业领域产学研融合发展。
加强粮食生产中的科技和人才投入,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藏粮于技”战略的必然要求。不断完善农业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农业知识体系中农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内容,依托高校特色农业学科培养一批既具有扎实农业理论和实践经验,又熟知家庭农场及农业合作社管理经营模式的现代农业人才,为粮食的规模化经营与生产提供充足人才储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实现科研人员、农业专家与种粮农户之间的精准对接。积极开展线上农业教育和远程农业指导,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对粮食生产的支撑作用。
适度开展粮食进口贸易
粮食适度进口,是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优化粮食供给结构,从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努力构建粮食对外开放新格局,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粮食安全治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已实现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粮食安全目标。但实现谷物基本自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进口粮食,在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粮食进口贸易,不仅是现阶段优化粮食消费结构、提升粮食供应能力的有效举措,也是健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方式。
一方面,应充分利用国际市场适度进口粮食,提升国内粮食供应和保障能力,满足国内消费者多样化的粮食需求,有效缓解国内粮食生产带来的环境、耕地等自然资源压力;另一方面,开展粮食进口贸易应坚持底线思维,进口粮食不能对国内粮食市场造成冲击,不能挫伤种粮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不能损害种粮主体的经济利益。推动粮食进口国别和渠道的多元化,消除国际粮食市场波动对国内粮食供给的冲击;加强粮食进口的配额管理,严厉打击粮食走私,规范市场秩序,确保粮食产业安全;增强战略眼光,树立全球视野,引导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展粮食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贸易的跨国经营,积极参与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链管理,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粮食市场中的话语权,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作者:卫志民、于松浩,分别系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金砖国家合作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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