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上市如何索赔?投资者的合法权限有哪些?中小股东被大股东欺负,到底要不要诉讼……过去,这些难题可能不容易解决或者需要很高的解决成本,如今在多元化解机制作用下,广大投资者不再为难题困扰。
11月30日,全国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总结暨全面推进工作会议召开。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在会上发布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评估情况》报告显示,自2016年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始试点以来,在各级法院、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调解组织等各方努力下,试点成效显著。各种诉讼及非诉讼机制得以发展并实现初步整合,逐渐形成一个由协商、调解、投诉处理、仲裁、法院委托调解、诉讼等不同程序所构成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特别是试点工作形成的错位发展改革思路、纠纷预防与纠纷解决统筹规划、务实柔性改革策略等经验值得肯定和推广。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此前发布的关于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公布的评估核心成果报告认为,中国证监会在投资者保护领域采取了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诸多具有独创性的措施,投资者保护成效显著,值得其他市场借鉴。到底有哪些经验?具体的纠纷调解效果又如何?
根据《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评估情况》报告,目前试点已扩大至全国大多数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组织,试点组织由《通知》发布时的8家发展至55家,投服中心在34个证监局辖区建立调解工作站。同时,调解员队伍发展壮大,截至2017年底各调解组织共聘任调解员1613名,其中专职调解员89名,38家调解机构及其调解员纳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适权介绍,以深圳金融法庭成立为契机,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培养既精通法律业务又熟悉证券期货专业知识的高素质法官队伍。2014年,广东省深圳中院与监管、调解机构签订第一个合作框架协议,在全国率先构建诉调对接平台和机制以来,广东省试点地区的三级法院,均有签署诉调对接协议或者备忘录,建立较为详尽的操作规范和工作机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茆荣华表示,2009年起,上海三级法院均设立独立建制的诉调对接中心,实现了诉讼案件“一站式”调解服务。全方位对接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专业调解组织。全流程开展诉调对接。针对证券期货纠纷诉前解决,开辟了专项绿色通道,对于起诉到法院且立案前适宜调解的纠纷,由诉调对接中心委托有关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对于诉讼中的纠纷,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也可委托和邀请专业机构进行调解。
“试点以来,投服中心积极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是最大特色。”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文英表示,截至2018年8月底,投服中心共登记纠纷案件6621件,受理4262件,调解成功3175件,调解成功率74%,获赔的和解金额共计6.71亿元,普通调解案件登记数、受理数、成功数及获赔金额均占全国50%以上。其中,接受法院委托、委派调解的虚假陈述等民事赔偿案件1548件,已调解成功592件,和解金额3221万元,投服中心诉调对接案件已占到全国法院系统诉调对接案件数量的90%。作为全国唯一个全市场、全领域和全功能的证券纠纷调解机构
广东证监局局长邱勇表示,广东局已建立健全辖区诉调对接机制,创新机制构建全方位大调解诉求处理体系。2015年4月便推动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牵头,设立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调解中心成立以来,以构建新型调解服务组织为目标,归口承办12386热线及广东局转交的投诉纠纷,同时把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结合起来,实行全方位大调解。
两年多来全国各个调解组织共直接受理或办理法院委托调解案件9000余件,给付金额约15亿元。结合实际创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小额速调、单边承诺调解、在线调解、先行赔付等方面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总体看,试点2年来,试点举措针对性强,各方已积累丰富经验,具备将试点转为全面推进的基础和条件。展望未来,洪适权表示,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证券期货案件突发性强,案件数量起伏大,不规律性突出,制约多元化解机制工作的开展;二是证券期货案件地区分布不均衡,广东省除广州、深圳等地法院,绝大部分地区法院没有此类案件,缺乏开展多元化解工作基础;三是当事人期望过高,调解意愿低,调解机构促成调解难度大,部分当事人在诉讼中才肯作出让步,影响调解成效。
为此,洪适权建议:一是继续加大宣传、积极引导。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推动当事人将调解作为快速解决证券期货纠纷的首选方式。二是整合资源、强化落实。有关工作平台和机制已建立且日臻完善,关键是要用足用好,如联席会议等日常联络机构、调解员制度和名单等,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突出智能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