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联合举办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近日,这三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今天(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广泛、深入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对于增强全民法治信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宪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为各项建设事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积极意义和必要性不言而喻。
在这个崇尚创新的时代,宪法宣传也要善于创新。设立宪法宣传日、宣传周,本身就是一种普法创新;在宪法宣传活动中,同样要求我们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和路径,引导广大公民掌握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坚定宪法信仰、增进守法自觉、提升用法能力,努力让宪法入脑入心、走进公民日常生活,成为大家的根本活动准则。
为了富有成效地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广州开通全省首列宪法宣传地铁专列、公交专车。地铁宣传专列将在地铁1号线运行1个月,共6节车厢,被分为蓝、红、橙三种主题颜色,车门贴、车窗贴、车椅侧贴等地方都印有宪法的有关知识,乘客还可以掏出手机,扫描二维码,参加“我守法•你点赞”作品征集活动,赢取丰富奖品;公交宣传专车将在广州公交旅游1号线运行3个月,在5辆公交车车身上喷涂“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字样的公益广告,并在车厢内摆放宪法宣传品便于乘车群众阅览。
地铁、公交是广大市民首选出行工具,打造移动的“普法宣传车”,生动形象地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的基本特点、宪法修正案主要亮点、宪法宣誓制度等内容,便于市民在乘坐出行中轻松学习宪法知识,既让宪法宣传真正做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又使大家出行期间的碎片时间得到有效利用,更注重活动的趣味性增强宣传的互动性,这样的创新宣传举措无疑易于为市民接受、受到市民欢迎,也有望达成比较理想的宣传效果。
宪法是总纲,宪法原则通过专门法规体现出来,宪法权威性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中得到维护。宪法宣传创新还要善于“以案说法”,群众身边活生生、有代表性、影响力大的案例,具象具体、可知可感、通俗易懂,往往更便于给公民提供参照,做出明确的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执法主体以案释法,不仅更专业、更权威、更精准,而且可以起到处理一案、教育一批、宣传一片的普法效果。这也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现实要求。
宪法宣传创新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因地制宜、不拘一格,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有机融合,以丰富多样的形式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中。(南方网高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