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下午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表示,为科学精准做好商贸领域冬春季疫情防控,结合本市实际,近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订发布了《上海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上海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等防控指南。
对于商场超市,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商场超市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储备适量防疫物资,鼓励设置无感测温设备,设置应急区域。
二是强化环境卫生要求。在商场超市入口处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检查佩戴口罩情况。加强室内的空气流通,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做好清洁消毒。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三是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工作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在物品交接传递时还要佩戴手套。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做好核酸筛查、疫苗接种等工作。
四是明确冷链食品管理要求。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五是采取限流限距措施。加强客流管控,收银台区域应设置“一米线”。对于商场中的剧院、娱乐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上座率不超过75%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商场举办的夜市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强场所、人员、食品安全等管理。
对于餐饮企业,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加强企业管理。明确餐饮企业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适量储备防疫物资。
二是加强店堂管理。加强室内的空气流通,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做好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三是加强员工管理。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做好核酸筛查、疫苗接种等工作。
四是加强食材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
五是加强冷链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不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好食材的查验及台账登记,保证冷链食品可追溯。
六是加强外卖管理。企业制作半成品销售的,应当在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等内容。使用的保温箱、物流车及周转用具应当每天清洁消毒。餐饮外卖服务应按照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同时,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进入商场超市,应当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保持安全距离。提倡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提倡顾客在商场超市挑选冷链食品时佩戴手套。进入餐饮场所,应当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
在餐饮场所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保持安全距离。提倡顾客预约就餐,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下一步,市商务委将会同各区、行业协会,积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广大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作者:李晨琰
编辑:顾军
责任编辑:姜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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