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今日通报:7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经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精心诊治和护理,专家组评估,认为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今日出院。
刘某某,男,32岁,有湖北以外地区旅行史,因发热、咳嗽就诊,2月8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张某某,男,42岁,有湖北旅行史,因发热就诊,2月7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谢某,男,38岁,有湖北居住史,因咳嗽就诊,1月30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胡某某,男,65岁,有相关病例接触史,因发热就诊,2月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吴某某,男,58岁,有湖北旅行史,因发热、咳嗽就诊,2月4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陆某某,女,63岁,有相关病例接触史,因发热、咳嗽就诊,2月3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张某某,男,4岁,有相关病例接触史,因咳嗽就诊,2月7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为做好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将对患者开展必要的随访观察。
作者:唐闻佳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任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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