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被称为“最柔软群体”,如何给他们更好的照护,牵动社会各界的心。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托育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传出消息:上海等地先行先试,托育服务取得了初步成效,要及时总结、推广上海等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幼有所育”等方面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4月19日,国办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托育服务在我国进入了落地实施的新阶段。
发展托育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更好释放全面两孩政策效果的迫切需要;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家庭支持政策体系的主要举措;是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环节。
会议认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上海等地先行先试,托育服务在我国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经验是多方面的。首当其冲是各部门协同,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围绕托育工作,卫生健康、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税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银保监等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为托育服务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对于这项全新的工作,上海等地率先行动,大力推动托育服务落实、落地。这次会议集中推出了上海等地的“六个有”典型经验,即有组织领导、有政策规划、有机构编制、有人才培养、有投入保障、有监督管理。
与此同时,托育服务的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社会力量投资意愿显著增强,托育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谈及下阶段工作时,会议强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不回避矛盾问题,担负起牵头责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办实事,求实效。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托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向党委政府提出做好托育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成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通过职能调整、增设机构、加挂牌子等方式,确定工作机构,落实编制经费,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其次,要提早部署,把托育服务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规划,发挥规划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这其中,还要牢牢把握普惠优先的原则,特别要考虑到普通工薪阶层、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需求和承受能力,让他们“用得上、用得起”。
其三是要支持多元发展,一方面,鼓励公办、民办幼儿园往下延伸,开设托班,解决2-3岁婴幼儿的入托需求,另一方面,也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还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向职工提供福利性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向社会开放。在此期间,要积极开办街道社区、家庭托育点,为居民提供就近、可及的照护服务。
四是启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鼓励试点城市探索创新,运用土地、建设、财税、监管、金融、人才培养等综合政策,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机制,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全国将逐步建立托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和公示制度,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奖惩机制,对有虐童行为的机构和人员“零容忍”,实行终身禁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政府副市长陈群致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和人口家庭处处长、特邀专家与会。会议代表还实地考察了上海市托育服务工作。
作者:唐闻佳
编辑:储舒婷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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