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将在上海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各中超俱乐部负责人进行会议,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商讨2020赛季职业联赛的一系列细节问题,比如悬而未决的联赛准入以及开赛预案;其次便是讨论为外界所热议的球员降薪问题。
看似降薪这个令人关注的问题马上能够得到解决,但其实中国足协对于该问题几乎无能为力,国际足联的表态实际上已经说明了问题。北京时间4月8日凌晨,国际足联发表了一份新冠疫情下处理球员合同的指导意见,在涉及薪水的问题上,国际足联再次重申了“共同协商”是解决所有分歧的基础。这意味着世界足坛拥有最高权力的机构,也无法强迫球员接受降薪。
中国职业球员收入虚高早已有了共识,降薪也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但在球员和俱乐部现有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在2020年联赛并没有取消的大前提下,强行以疫情为由降薪,或许只会给中国足协和各俱乐部带来一大堆麻烦。原因很简单,这样的降薪不仅缺乏法律依据,也缺乏情理支持。
受到新冠疫情冲击的行业是否能够降薪、怎样降薪?关于这个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在1月24日作出过解释,在当时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就各行业出现的降薪问题,人社部明确表达了这样一个态度:降薪的合法性取决于企业采取的降薪方式,即如何实现对员工的降薪。如果与员工协商一致降薪,法律是允许的。企业强制单方面决定员工降薪,一般来说是不合法的,如果企业制定的薪酬结构中有绩效工资或浮动工资部分,那么允许正常的绩效考核导致薪酬合理调整。与此同时,《通知》还特别要求企业如果与员工就降薪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必须保留协商纪录,比如微信、邮件回复等等。
这一条与国际足联的要求非常相近。在昨天凌晨公布的指导意见中,国际足联表示强烈鼓励俱乐部和球员共同努力,寻求达成协议。如果当事方无法达成协议发生纠纷,那么国际足联在处理纠纷时考虑的首要因素就是“俱乐部是否真正尝试过与球员达成协议”。
以中超球员为例,他们的工资构成是否满足降薪要求?某俱乐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绝大部分中超球员工作合同中的收入项都比较简单,基本都以简单的年薪来计算,并不存在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奖和各种补贴等类别,因此《通知》中的可调整收入对于职业球员来说基本不可用。“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如果俱乐部没有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时、按量发放工资,那么就有发生法律纠纷的风险。至于球员的另一项收入比赛奖金,由于目前联赛尚未开始,没有比赛,自然也就不存在了。”该俱乐部人士还告诉记者,其实目前各家俱乐部对于降薪的意愿都并不是很迫切,“没有法律依据的事情怎么去做呢?我们希望足协能够出台一些政策,这样我们即便作出降薪决定也可以有所依据。”
俱乐部把皮球踢给了足协,但中国足协所能做的事情也并不是很多。不出意外的话,中国足协召开的视频会议会提到降薪,但出台硬性规定的可能性并不大,毕竟中国足协也必须依照法律行事。
作者:陈海翔
编辑:吴雨伦
责任编辑:沈雷
来源:图片/Osports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