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说到反腐败,人们往往会提到“新中国反腐第一案”——刘青山张子善案。他们都曾是革命战争年代的功臣。新中国成立后,他们就任天津地区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职务,但却居功自傲、贪图享乐,藐视党纪国法,在1950年到1951年短短一年时间里,贪污克扣国家救灾粮、河工粮、飞机场建筑费等国家财产达1716272万元(旧币),按当时的币制标准和市场物价指数,这些钱相当于人民币171万余元,他们还同私商勾结,用公款倒卖大批钢铁,中饱私囊,使国家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死刑。两声枪响恰如惊雷,宣示了中国共产党人“决不当李自成”的鲜明态度,不仅震醒了新中国一大批领导干部,而且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形成当时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和健康的社会风气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时还催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这一新中国第一部系统性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条例正式出台,为新中国惩腐肃贪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奠定了法律基础。
事实上,我们党的反腐败斗争还可以追溯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1932年5月5日,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对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的腐败问题进行了公审判决并于5月9日下午将其枪决。当时的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说:“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
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是古今中外一种普遍的政治现象。反腐败是政治斗争,也是文化较量,体现政党的领导力。坚定不移反腐败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坚定政治立场。
回顾百年奋斗史,我们党始终把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发展和完善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早在大革命时期的1926年8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通告——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中就指出:“在这革命潮流仍在高涨的时候,许多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均会跑在革命的队伍中来,一个革命的党若是容留这些分子在内,必定会使他的党陷于腐化,不但不能执行革命的工作,且将为群众所厌弃。所以应该很坚决地洗清这些不良分子,和这些不良倾向奋斗,才能坚固我们的营垒,才能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要在糖弹面前打败仗,鲜明提出进京“赶考”、决不当李自成的要求。为此,党中央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正是着眼标本兼治、立足于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科学判断,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立了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反腐败基本战略,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和有效机制,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腐败问题已经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是一个志在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应该有也必须有的形象和定力。
作者:郭庆松(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编辑: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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