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决定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十四五”期间,教育部重点支持一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薄弱师范院校,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学科专业等建设,整体提高师范教育办学水平,为欠发达地区培养高质量基础教育教师,为乡村教育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通知明确,以组团方式建立师范院校协同发展的机制,重点支持薄弱师范院校发展,促进其他师范院校提升。按照“1+M+N”(M≧N)的原则组建10个左右组团,每个组团内1所师范大学牵头,3所以上其他高水平师范院校(M)参与,共同支持3所左右重点建设的薄弱师范院校(N)。
据通知,每个省份可推荐不超过3所师范院校。学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为本科层次师范院校。省域内没有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或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数量不足推荐名额的,可推荐专科层次师范院校或开展教师教育的综合院校,此类院校合计不超过1所。
学校所在地级市区域内有一定数量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陆地边境县。辐射范围广,区域内或临近地区没有高水平师范院校。
3.学校开设有相当数量的师范类专业,培养较大规模的师范生。师范生到中小学特别是乡村中小学任教比例较高。
4.师范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较为薄弱,培养层次不完善,无教育类硕士学位授权点或数量较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师范类专业高级职称、博士学历专任教师占比较小,高层次人才缺乏。
综合考虑教育部已部署的、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高水平师范大学对口帮扶的地方师范院校。
通知明确,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青年骨干教师培育、高水平教师引进、干部教师双向交流等工作。
具体而言,教育部支持薄弱师范院校遴选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到高水平师范院校攻读博士学位,提升薄弱师范院校教师学历层次。支持高水平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相关学科教师(含退休教师)到薄弱师范院校组建工作室、开展教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传帮带青年教师发展。高水平师范院校派出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到薄弱师范院校挂职,提升薄弱师范院校的管理理念和水平;派出教师教育相关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人才,帮助薄弱师范院校加强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薄弱师范院校做好规划,派出教师、干部到基地院校跟岗学习。
通知还提出,高水平师范院校统筹附属中小学校资源,以对口帮扶等形式支持薄弱师范院校建设示范性中小学校,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增强服务当地基础教育发展的能力。
作者:吴金娇
编辑:张鹏
责任编辑:姜澎
图片:教育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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