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新医科建设,近日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经过10年左右时间,建成若干所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水平的公共卫生学院,形成适应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
《通知》明确,构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新范式,加大多层次多类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改革创新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比如,健全本科、硕士、博士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应急处置中“一锤定音”的领军人才等。尤其提升学术型博士生的理论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具有高水平科研能力的专业人才。强化学生病原学鉴定、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等知识能力培养,提升学生疫情形势研判和传播规律研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能力。
《通知》提出建设公共卫生科学研究新高地,搭建高水平公共卫生研究平台,推进公共卫生多学科交叉研究。比如,深化前沿领域间科技合作,发挥多学科集群优势,开展协同攻关。大力促进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环境科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协作等。
《通知》提出开拓公共卫生师资发展新途径,打造质量结构双优师资队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各地各校应健全校内外教师定期交流合作机制,建立专职教师到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公共卫生相关实践部门现场实践或挂职锻炼制度,聘请公共卫生行业领域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加强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培养和“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通知》要求提升公共卫生社会服务新高度,增强智库咨询服务能力,创新公共卫生社会服务模式。比如,建设公共卫生成果转化平台,提升公共卫生科研成果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推动公共卫生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等。
《通知》还提出,各地各校建立符合公共卫生学科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等功利化倾向,创新以人才培养成效、科技创新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等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作者:吴金娇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樊丽萍
图片:教育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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