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00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快建设兽医公共卫生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议”做出答复。
答复中提到,教育部高度重视动物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着力为国家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完善,以及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面向公共卫生安全、生物技术和生物安全等领域,在高校新增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请兽医公共卫生相关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为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培养高水平人才。
全文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400号建议的答复
教高建议〔2020〕47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快建设兽医公共卫生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教育部高度重视动物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着力为国家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完善,以及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一、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平台的建议
教育部大力支持高校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推动高水平研究团队在兽医公共卫生领域开展重大研究,搭建创新引领平台,助力国家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目前,建设了“人兽共患病研究”等1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新型兽药疫苗”等3个教育部工程中心,领域覆盖动物源人畜共患病、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以及细菌耐药性等兽医公共卫生核心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是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纳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测算因子,教育部定期组织评估,加强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面向公共卫生安全、生物技术和生物安全等领域,在高校新增布局一批重点实验室,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申请兽医公共卫生相关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为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培养高水平人才。
二、关于设立兽医公共卫生专业的建议
目前,动物医学专业类具体包含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实验动物学、中兽医学5个专业。全国有90所高校开设了动物医学类本科专业,其中双一流高校17所,年招生与毕业生规模均超过1万人。2012年,《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明确规定,对于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高校可自主申请设置,由教育部审批;对于其余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实行备案制。
下一步,教育部支持有条件开展兽医公共卫生领域人才培养的高校设置和建设相关专业,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三、关于加强兽医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的建议
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动物医学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提出明确规定,要求包括兽医免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家畜环境卫生学等专业核心课程,包含兽医传染病学大实验、兽医寄生虫学大实验等相关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掌握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流行病调查方法和防控技术等专业技能。2019年遴选确定了动物医学类1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为抓手,推动涉农高校深化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全面探索与实践兽医公共卫生学等农林领域的人才培养新路径新范式。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4日
编辑:吴金娇
责任编辑:任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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