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今天发布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作出明确指示。其中指出,
为落实本市中考改革方案,市教委等部门出台了《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上海市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日常考试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开发并使用了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电子记录平台,加强了工作指导,开展了专题培训,各项工作都在顺利进行之中。
《实施意见》强调持续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
一是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关注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能力导向,加强跨学科案例分析等命题研究,优化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式,做好初中教学指导工作。
二是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参与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
三是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作者:张鹏
编辑:储舒婷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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