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古代基层行政机构之一,乡里组织曾在两千多年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过重大作用。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乡里制度的滥觞,加强对它的研究,弄清乡里制度的源头及早期发展轨迹,对于了解先秦时期的社会结构和政治变迁等,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
《先秦乡里制度与早期文明》一书认为,以往学者们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对县级以上(包括县级)政治机构的研究成果较多,而对乡、里等最基层地域组织的研究则相对较少。近年来,随着学者们的不懈努力,中国古代乡里制度的研究已取得了大量可喜的成绩,但仍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与对中国古代其他政治制度的研究程度相比,学术界对乡里制度的研究仍然显得非常薄弱。因此,本书的研究宗旨是,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相关传世文献资料,和新出土的青铜器铭文、简帛、陶文、玺印等古文字资料,对以上所指出的先秦乡里制度中的诸项薄弱环节做深入考察,以期对先秦乡里制度有更准确清晰的了解。
《先秦乡里制度与早期文明》
李秀亮 著
商务印书馆出版
>>内文选摘:
在以时间顺序梳理了先秦乡里制度产生、发展的演变过程外,本书还从横向的角度,对先秦乡里制度的几个因素做了具体解剖和分析,以期对其内部组织形态有更清晰的认识。
其一,乡里组织的结构和规模。其结构主要包括住宅邑落区、农业耕作区、山林薮泽副业区与公共墓葬区四大部分。一里的规模大约占地 3 万平方米, 其中所包含的户数当以二十几户为基本形态,同时又时有不同程度的变动。
其二,乡里组织的管理者。无论乡中官吏,还是里中官吏,他们的职官称谓在先秦时期虽都呈现多样化,但诸官吏之间已形成了上下级隶属关系,其本身的行政化已非常明显。作为国家行政官吏,乡里官吏的产生方式以乡举里选为主,有固定的选拔和任命流程,有一定的奖惩机制,有一定的职官俸禄。他们的社会职责从政治、经济、法律到社会公共事务等无所不包,可谓包罗万象,内容繁杂。
其三,乡里组织内的居民关系。乡里居民在日常交往中,已形成了约定俗成的乡俗里规,如尊老敬长、相让以齿;死丧同恤、福祸相依;勤劳有为、善 待他人;尊贤重德、诚实尚信等。他们之间的居民关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互帮互助、患难与共的协作关系;婚嫁同乐、死丧同哀的亲密关系;生意买卖、债务往来的商业关系以及日常纠纷、冲突对峙的矛盾关系等,其中以互帮互助、同乐共哀的亲密关系为其主流。
其四,战国时期的“宗族里居”现象探析。战国时期乡里组织虽然已普遍建立,但血缘宗族组织仍然以某种形式残留于世。战国时人仍有较强的血缘宗族观念;血缘宗族仍为战国时人身份界定的重要标识之一;血缘宗族在居民日常生活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父权余威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某些特殊职业仍然存在着较强的宗族里居行为。但与西周春秋时期的血缘大宗族相比,战国时期的宗族规模已非常有限,宗族已成为乡里组织的附庸,它们只能以自己的方式散居在乡里组织之内,其社会地位已无法与乡里组织相抗衡。
其五,乡里居民“安土重迁”观念研究。深藏于中国人心中的安土重迁思想,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先秦时期各阶层居民皆有深厚的怀恋故乡、安土重迁观念。他们对故乡家园的留恋、对迁居远徙的抵制以及外出游子对故土的思念之情,皆是对“安土重迁”思想的有力体现。这种思想形成的原因,与农耕生产方式、统治阶级的刻意引导、诸子百家的大力宣传以及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形势等息息相关。
作者:李秀亮
编辑:蒋楚婷
责任编辑:朱自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