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五十六年,即公元1791年,书商程伟元和进士高鹗联手,把整理成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以萃文书屋名义用木活字印刷出版,俗称程甲本,以区别下一年修改后重印的程乙本。从此,价格昂贵、只是以手抄形式在较小圈子流传的状况得到根本改观,其形成的广泛传播程度,据清代著名经学家郝懿行记载,他在乾隆、嘉庆年间去京城,居然发现每户人家的书桌上都放着一本《红楼梦》。另外,也有人夸张地说《红楼梦》已经到了“家弦户诵,妇竖皆知”的地步,以致京都竹枝词有句道:“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而这种广泛被阅读、被接受,也在很大程度上催生了“红学”的诞生。
尽管作为一门学问的“红学”,是进入现代社会,特别是1921年以胡适《红楼梦考证》为标志的“新红学”问世而被学术界广泛认可,这也是今年不少刊物辟出专栏纪念“百年红学”的原因。但比胡适早许多年,就有人玩起“红学”的名词了。这里说“玩”,是因为“红学”一词产生,确实带有玩笑、幽默的味道。
该词较早见于两条记录,一是李放的《八旗画录》对提及的《红楼梦》一书加以注解说:
嘉庆时,汉军高进士鹗酷嗜此书,续作四十卷附于后,自号为红楼外史。光绪初,京朝士大夫尤喜读之,自相矜为红学云。
另一是均耀的《慈竹居零墨》的记录:
华亭朱子美先生昌鼎,喜读小说。自言生平所见说部有八百馀种,而尤以《红楼梦》最为笃嗜。精理名言,所谭极有心得。时风尚好讲经学,为欺饰世俗计。或问:“先生现治何经?”先生曰:“吾之经学,系少三曲者。”或不解所谓。先生曰:“无他。吾所专攻者,盖红学也。”
这里,朱子美说的“经学”少三曲,是就繁体字形的“经”少三曲成“红”字而言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条记录,透露出的隐含意思,似乎未能被以往提及的学者所充分重视。
因为无论是京朝士大夫把喜爱读《红楼梦》用带夸耀的口吻说是“红学”,还是华亭的朱子美先生,用字形上“经”少三曲加以迂回解释“红学”,其实都含有戏称、自嘲的意味。之所以成为一种戏称,是因为在当时,酷爱读小说,乃至把一部小说《红楼梦》当作一门学问来研究,似乎是一件荒唐事。此前围绕着《红楼梦》的各种评点,虽然已经被纳入广义的“红学”,但他们的评点或出于文人自身的趣味爱好,或作为促销小说的手段,很少有人是从学问的意义来进行自觉研究。而王国维在1904年就发表的《红楼梦评论》,虽颇具现代意识,但似乎并没有受到当时学界的重视(其中原因,我在“纪念新红学一百周年”大会上有所讨论,此不赘述)。所以,直到晚清民国初,在研究传统文化方面,经学依然是时尚。“红学”似乎还闻所未闻,所以就需要在玩笑或者“经学”的桥段中,引出“红学”这样的说法。不过,均耀提及“风尚好讲经学”后,还有一句是“为欺饰世俗计”,也就是说,研究经学的目的是欺世盗名,一种对付世俗社会的伪饰,虽然这样的判断可能有些主观,但以此作为“红学”的桥段,就特别有意思。因为,如果经学已然成了某些人眼中的伪饰,那么,研究小说的学问比如“红学”的诞生,就成了伪饰中的内核,虽然从内核到硬核还要假以时日,才能确立严肃意义的学问的命名方式,但这也多少已经反映出了文化风气嬗变的一种征兆。
后来的红学史论家,把以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的“旧红学”和以胡适为代表的考证的“新红学”,都划归到现代红学的范畴,这样的划分当然正确。因为表面看,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主要采用比附方法,或者他所谓的“品性相类者”“轶事有征者”“姓名相关者”三套大法轮换用,以宝玉自惭形秽的男人比附满人,以心仪的女子比附江南名士,推导出《红楼梦》是反清复明的“排满”主题,而胡适用科学的事实求证法,证明《红楼梦》的作者身世等,得出贾家和甄家都是曹雪芹家影子的结论。但是,蔡元培用“索隐”来强调民族革命的主题意义,胡适借《红楼梦考证》来强调个人家族的失败记录是自然主义的杰作,其实都是现代社会才确立起的重要观念,这是他们被史论家拉到现代红学一个圈子里的根本原因。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无论自诩为“新红学”的考证派,还是被贬低为“旧红学”的索隐派,都有从传统经学母胎裂变出来而又没有隔断的脐带。当初,蔡元培反驳胡适,认为自己的“索隐”不过是把胡适认为《红楼梦》写曹家一家人的关系,扩大到与更多名人的联系。言下之意,胡适在通过“考证”把小说和现实中的人物对应起来这一点上,和“索隐”并没有本质差异。而这一点,恰恰是“经学”带给红学诞生之初无法摆脱的历史基因,是传统的“六经皆史”的观念体现,是对小说虚构特征的长期不适应。以致后来,考证派虽有很大发展,在周汝昌手里完成了集大成,而索隐派也不断有后浪涌现,但从小说外求史的真实对应性,一种“红学”暗含“经学”桥段从而过渡到“六经皆史”的求真冲动,却一直没有止息过,并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对《红楼梦》的文学性研究,以致对《红楼梦》内容的定位和分析,对“红学”与“曹学”的关系理解,常常陷入虚构与真实等基本观念缠夹不清的泥潭中。如同上述传说中,高鹗称自己续写的四十回为“红楼外史”,其以“外史”来类比,至少在用词上,也多少显示了一种求真的集体无意识。
此外,《八旗画录》记下的传说还提到高鹗是因为酷爱《红楼梦》(“酷嗜此书”)才动了续写的念头。这传闻是否确实并不好说,但却真实反映了人们的一种趋同性心理。当时,确有一些续作者,同传闻中的高鹗一样,是酷爱《红楼梦》,酷爱红楼里的人物,不愿意黛玉、晴雯等人物一一去世,才直接操刀,或者改写了程印本的续作,让黛玉和晴雯等从棺材里活过来,或者接过程印本的续作继续写下去,让贾政把一路狂奔的宝玉死命追回,开始一家团圆过新生活。再不然,把黛玉之死当成羽化登仙,宝玉可以自由进入仙界与黛玉成婚,而宝钗也可以自由往来于俗界仙界走亲戚。如此制造出种种大团圆结局,其思想境界和感人的力量,已远不如程本后四十回,被鲁迅、胡适等嘲笑为自欺欺人。但至少说明了,他们中有不少人,对《红楼梦》是有十二分热爱的,哪怕这种热爱是建立在完全误解曹雪芹原作基础上。
顺便一提的是,传说中高鹗因酷爱《红楼梦》引发的续作动力,多少也反驳了当代某作家的一个观点。该作家咬定程本后四十回作者就是曹雪芹,提出的理由是,既然程印本后四十回比其他续作高明许多,足以证明这位作者才华出众,那么,一个有如此才华的人怎么会花大心思去替别人续作呢?换了他,肯定自己直接来写全新作品了。其实,他这种貌似板上钉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原因很简单也很好理解,人家才叫铁粉真爱呀!尽管传闻中的续作者高鹗在通行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中做出了多大贡献,该放在第几作者的位置上,红学界至今还有争议,但主张续写后四十回的不是曹雪芹本人,还是占多数。
由此也不能不令人感叹,进入现代社会,当创作和研究已经成为许多人谋生的一种职业时,以续作《红楼梦》或“红学”戏称来表现自己的酷爱,已经是某些职业人所不能理解的了。
作者: 詹丹(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中国红楼梦学会副会长)
编辑:周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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