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上海市剧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预案》。
为了做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防范疫情在本市剧场传播,现制定上海市剧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做好剧场场地、设施的消毒工作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切实落实预防性消毒工作制度。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每日对舞台、后台、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2、剧场醒目位置提供免洗手消毒凝胶,厕所配备杀菌洗手液;
3、在消毒区域及时张贴已消毒提示,即时更新日期,提升观众安全感。
4、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应确保食品安全,规范采购食品原材料。
二、加强剧场内部的防控管理
1、剧场工作人员及演职人员应执行自主申报制度。需要开展健康异常情况申报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发热(≥37.5°C)等症状,且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游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 14 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
2、积极配合各级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对剧场工作人员及演职人员进行预防措施普及,提醒员工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3、配备体温仪,每日上岗前对工作人员及演职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值班经理每日进行记录。
4、如有咳嗽、发热等疑似症状,应安排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返岗前须提交医院诊断报告。
5、剧场应指定专项防护预案,落实责任到人。一旦出现特殊情况将第一时间报告本区卫生健康部门和上级单位。
三、做好宣传和观众引导工作
1、剧场应在显著位置通过滚动显示屏、告示牌等方式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告知武汉来沪人员实行健康异常情况自主申报制度。
2、做好口罩、体温测温设备的物资准备。有条件的剧场可配备体温快速检测设备,其他剧场也可采购手持式体温检测仪。
3、剧场应设立服务点,为有相关需求人员提供体温测量和就医服务指引。
四、关于已售演出票的退票方案
1、各剧场应根据演出项目的情况,与演出主办方、票务销售平台共同商议后,发布统一的退票方案。
2、武汉等重点地区的观众,凭有效证明文件(武汉当地居住证等)可无条件退票。
五、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1、各剧场应密切关注疫情通报,积极配合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应急调查处置工作。根据疫情处置动态,坚决贯彻执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指令。
2、每天下午 4 点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告联防联控工作情况。工作日期间,向市文化旅游局安全和应急管理处报告,联系电话:23118201;节假日及双休日期间,向市文化旅游局值班室报告,联系电话:64391475。
3、如观众、工作人员中发现符合健康异常情况需上报的,剧场应立即向各区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市、区管理部门报告。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 年 1 月 23 日
编辑:黄启哲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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