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许仙和白娘子因借伞而定情,这样的故事却真实地发生在1956年的中国,一位荷兰贵族小姐与一位北京电机厂工人之间。范·霍亨多普·米拉口述回忆了这些年来的作为“胡同媳妇”的人生。
千里姻缘“雨”“伞”牵
20世纪50年代初,我和母亲随继父(他是中国人)来到北京。当时我继父响应国家号召,作为爱国华侨回来支援建设。不过来的那几年,我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在中国常住,更没想到的是自己会嫁给中国人。直到那天遇上他。
20世纪50年代,北京市民在等待公交车。而米拉和宝禄的爱情故事,也发生在一个秋天雨中的北京公交车站前
那是1956年9月的一天下午,突然下起雨,大极了。当时我正打着伞在果子市5路公共汽车站等车,忽然他就一骨碌躲我伞底下来了,可把我吓了一跳,等稳住神再一看,原来是个帅气的中国小伙儿。他见对面站着的是一个外国姑娘,先也吃了一惊,接下来试探着用汉语向我道歉。没想到我的“京片子”说得这么溜,这又让他又惊又喜,于是自然而然地和我攀谈了起来。那年,他30出头,我19岁。后来我们说,是一场雨和一把伞为我们的一见钟情结了缘。
话到投机千句少,我们越聊越想聊,于是相互留了地址,没想到第二天这个叫杨宝禄的“愣小子”就找上门来了。那天,格外阳光明媚,我听街坊说有个帅气的中国小伙儿在院外,开门一看,正是他。
▲60多年前,当30岁的宝禄第一次来找19岁的米拉,可是在这个院门外?
各种投缘很快使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我们聊起中国的历史、聊北京人的生活。甚至,这种朋友的感觉更微妙地往前进了一步:他觉得自己要找的人终于出现了,我也觉得他是我第一个看上的男子汉。我大姐猜出了我的心思,禁不住埋怨我:“又不是自己条件差,干嘛非找个外国穷小子?”我说:“不是找的,是碰上的,我喜欢这种浪漫的感觉。”
万里鸿雁“两地书”
那时,我已经在北京住了三年,再过不到一个月就要回荷兰了,回国的机票也已经订好。可是,这场雨中的邂逅却让即将告别中国的我对他——异国他乡的知己难舍难离。在我返回荷兰前的20多天,我们俩揭晓了彼此相爱的谜底。在那段如流水般甜蜜短暂的时光里,我们去了颐和园万寿山,去了王府井东安市场,还在市场里的怡生照相馆照了一张合影,作为定情信物。我对他说:“要是爱我,就等我几年。如果有缘,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米拉和宝禄的定情照
回到荷兰后,我和他开始了鸿雁传情,一直持续了三年零三个月。这期间,我在海牙的邮电局工作,晚上还要去中国餐馆打工,既为养家,也为攒出回中国的路费。可是一开始,我重返中国的愿望却并未得到家人的支持。那时候,我每天都憧憬着和他有一个温馨的家,和他手牵手一起慢慢变老。女儿的心事怎能瞒得过亲生母亲。一天,我母亲问起了这件事,我也向她承认了一切。她听后,眼睛睁得大大的,说:“你和他认识时间不长,他又在遥远的中国,他是什么样的人,你了解吗?”此后,不论我怎么说,她都坚决反对我和他交往。其实,我母亲在中国时见过他,对他也印象不错,但毕竟是当妈的,总会担心自己的闺女远嫁他乡会受苦。
为此,我母亲还发动亲友,大家苦口婆心齐上阵来劝我。他们甚至还给我安排了一次次相亲,介绍许多他们认为优秀的荷兰小伙儿和我认识。但是,此时的我,心早已飞到了中国。我暗暗对自己说:“虽然他比我大13岁,离过婚,还带着和前妻生的女儿,但是我愿意当这个后妈,也会当好这个后妈。”他知道情况后,也给我母亲写来了信,承诺一定会对我好。渐渐地,他的博学、稳重也一点点赢得了我母亲的认可。带着我们俩共同的决心,我最终说服家人,去中国追寻爱情。
1959年年底,我乘国际列车从荷兰经苏联踏上了重返北京之路。经过七天七夜,1960年1月1日,我终于回到了北京。
胡同媳妇炼成记
我回中国那年,正赶上紧张的年景,各种物资紧缺,购买生活用品都要用票。我从满洲里进入中国境内时,海关工作人员问我:“你是来中国定居的吗?”我说:“我男朋友在北京,我是来和他结婚的。”这位工作人员听后看着我,很不理解的样子。
▲有情人终成眷属
1960年2月10日,我和他步入了婚姻殿堂。我在自己的中文音译名字前加上了丈夫的姓,改名杨米拉,为此还被他戏称为“羊把大米拉回了家”。婚前,我加入了中国国籍,为了不要太惹人注目(毕竟那会儿中国涉外婚姻还不多见),我还把自己的一头金发染成了黑发。从此,我从荷兰姑娘成了老北京胡同里的“洋媳妇儿”。
尽管作了各种准备,但刚开始,我们的婚姻还是因为我长了个外国人的模样而遇到了一些“小插曲”。我们搬到东四四条的四合院之后,东四派出所的民警小王连续四天跑到我家来了解情况,原来他以为我是特务呢。误会消除后,我们也交上了朋友。他退休后我们还见过,当然他现在早已是老王啦。
▲东四四条胡同的历史可上溯至明清时期,甚至更早
在东四四条41号院里,我们一住就是近50年,我也把自己“锤炼”成了一名地道的北京媳妇。买菜、做饭、生炉子、买蜂窝煤、储藏大白菜,这些当年老北京的胡同记忆都活生生地刻在我心里,因为样样都干过。
60年代经济困难时期,很多中国家庭都节衣缩食。这时候我这张外国人的面孔可就派上用场了,经常可以去外国人才能去的商店,比如崇文门内的国际友谊商店,在里面可以买到面包、黄油、香肠、火腿、巧克力等各种很多外面买不到的东西。一些街坊和朋友听说后,也经常托我“代购”。那会儿我可没少跑友谊商店,有时一天要去好几趟。连友谊商店的售货员有时候都私下里托我帮她们买东西。四处“代购”之中,我忙得团团转,却乐在其中。
我们婚后育有两子一女,加上他和前妻所生的女儿,家里人口不断增多,加上体弱的婆婆,上有老下有小。尽管他那时候是北京电机厂的总工程师,每月工资有225元(是普通人的六七倍),但生活也难免拮据起来。为此,他做起了家庭账本,要求把家中每月开销逐一记录下来。从房租、水电到买菜、生活用品等各项开销,都要记录,连几分钱都不放过,每个月还要对账。我原本生性大大咧咧,一开始对这事还不大能接受。不过我明白,困难时期多亏了有这个账本,如果不精打细算,日子真不好过。回头看,我们家的这个传统,那一大摞厚厚的记账本中所记载的琐碎日子,不正是我们患难与共的爱情见证么。
小家庭里的“改革开放”
1981年,我婆婆去世。这时,一直照顾孩子和婆婆、做了21年家庭妇女的我也想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当时正值改革开放之初,英语热遍及全国,懂得多国语言的我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在他的支持下,我先后在清华、北大、北工大、二外等高校担任外教。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他介绍的,到清华大学电机系教老教授们英语,这样他们出国考察就不必再带翻译了。
当时,中国人兼职教课每小时1.5元人民币,而我作为外教每小时能赚5元。后来,随着经验和“人气”提升,我的收入也慢慢增加,最后能到每小时30元。这在80年代初的中国已经算相当高了,那时很多人一个月才能挣不到100元。当然,让我最“得意”的还是自己教过的学生,当外教13年,教过的学生已有上万人,有的还考入联合国当翻译。不少学生一直都有联系,还经常去看我们。
自从我出去工作并有了收入之后,我们就在家里搞了一项“改革开放”——引进并实行西方的AA制。很多中国人都是在改革开放若干年之后才知道AA制的,可我们俩很早就开始AA制了。除了家庭共有开销,我们各自掌管、支配自己的钱。别看他当年在家里搞记账本“计划经济”,但接受新事物也很快。
早已老头老太,依旧青梅竹马
甜蜜的时光总是短暂。一晃我成为北京媳妇已经近半个世纪了。他搞了一辈子技术研究,退休后仍然忙着搞发明并申请了六项专利,此外花心思最多的就是按照国家标准、参考了多本营养学书籍创制了一套在东四社区广为流传的“营养食谱”。我们老两口还在东四社区做起了健康饮食的宣传员,只要有街坊邻居或亲戚朋友到家里来串门,就把自费复印的营养食谱送给他们。我在饮食方面除了入乡随俗,到现在还保留了喝咖啡的习惯,只不过没有工夫去煮,多半都是喝速溶的,咖啡壶早都被我当水壶浇花用了。
▲这辈子,有你就幸福
除了科学饮食,我们俩还有为自己量身定制的健身方法。他的方法是步行,我的方式则是扫大院,在嫁到东四四条41号院的几十年里,这个原来的四合院已经变成了有11户居民的大杂院,但我一直打扫公共通道,把这叫做“免费的健身锻炼”。近半个世纪来,几乎每个冬天我都会做一大盆可口的荷兰泡菜,除了自家吃以外,还给街坊四邻送去尝尝。
50多年了,我亲眼目睹、感受了中国的变化。记得刚结婚那会儿,我母亲还经常从荷兰给我们寄包裹,都是些吃的或者小孩子衣服什么的,因为那时中国物资紧缺。可现在,你想要什么都能随处买到,实在太方便了。现在,我们的孩子都已成家立业。说来有趣,我们的大女儿索菲远嫁回我的家乡——荷兰。
如果我当年留在荷兰,凭着贵族身份也许能获得更好的物质生活,但是到中国来和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我觉得更踏实、更幸福。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早已老头老太,依旧青梅竹马”。这么些年来,我早已习惯了北京的生活方式和独特韵味,也早已爱上了中国。
编辑:卫中
责任编辑:卫中
摘自《纵横杂志》范·霍亨多普·米拉(杨米拉)口述,肖榕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