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氏全家合影前排:宋子安;二排左起:宋蔼龄、宋子文、宋庆龄;后排左起:宋子良、宋嘉树、倪珪贞、宋美龄
【导读】在中国近现代史上,宋氏家族是一个特殊家族。这个给时代发展打下深重烙印的家族,最初是怎么形成的?他们最早的住宅建在哪里?这所住宅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这所住宅里发生了些什么故事?这些故事与宋氏家族在中国的崛起有何关系?这所住宅后来的命运如何?
很幸运,位于上海东有恒路628C,就是现在东余杭路530号的宋氏老宅历经百年风雨沧桑和政治变幻后,依然存在。
宋氏家族发祥地
1886年1月,在美国度过8年传奇生涯后,宋氏家族的创始人宋耀如被美国基督教监理公会派回中国传教,作为“试用传道”被派往苏州教区的昆山工作。
1887年10月,26岁的宋耀如与18岁的“大脚”姑娘倪珪贞结为夫妇。倪珪贞出身基督教世家,乃名门之后,父亲倪蕴山是上海伦敦会天安堂牧师,母亲徐氏的高祖是明代礼部尚书、天主教在华“三大柱石”之一、著名科学家徐光启。倪珪贞自幼接受西式教育,是一位不缠足的大家闺秀。
1889年是促使宋耀如命运发生转折的一年。当年4月,岳父倪蕴山去世;7月,长女宋蔼龄在昆山出生;他的父亲韩鸿翼也在当年去世。一时间宋耀如内外煎熬,首尾难顾。也许正因为此,他终于决定将考虑已久的计划付诸行动。1890年10月,监理公会在华布道团第五届年议会召开,宋耀如宣布自请降为“本处传道”,退出年议会。宋耀如决定定居上海,据倪氏后人说,因没有住处,他与妻子暂居苏州河北岸虹口美租界东有恒路朱家木桥一带的岳父母家。当时,倪家已从浦东川沙迁居于此好多年了,牛尚周夫妇也定居在这里。
宋耀如
淡出传教事业后,宋耀如虽然继续从事与教会有关的工作,主持主日学校的一个班,但他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实业经营,在家开办了小型印刷厂为“美华圣经会”印刷《圣经》,为沪上新兴企业代理机器设备进口,后来还担任上海阜丰面粉公司经理。没多久,宋耀如便攒到了生平“第一桶金”。
大约在1891年至1892年间,宋耀如便在他岳父母的宅边,建起了自己的住宅——一座被称为中西合璧风格的两层楼居室,门牌号码为东有恒路628C,就是现在东余杭路530号的宋氏老宅。这所住宅的历史照片至今没有发现过。美国作家埃米莉·哈恩(中文名项美丽)曾根据宋氏三姐妹的回忆对这所房子作过详细的描述,据此可以想象出当时宋氏老宅的样子。它是一幢建在当时上海闹市区以外还是农田菜地的宅子,房子外观是中西合璧的小洋楼,中间有內天井,外面有较大的花园菜圃。房间宽大、光线充足敞亮的二层楼房,仿照欧美中产阶级所居住的房屋式样。受当时在上海盛行的石库门住宅的影响,于是出现了内天井的做法。这是符合宋耀如这个在中国出生而受西方教育人物特点的。因为这幢老宅位于当时还不是闹市区的近郊,才便于孙中山在宋耀如家里居住和进行推翻清朝政府的革命活动。
虹口宋宅是宋耀如夫妇最早的住宅,宋家第二代成员宋蔼龄、宋庆龄、宋子文、宋美龄、宋子良、宋子安均在此诞生、成长。1896年,宋耀如的大学同学步惠廉去虹口宋宅造访宋耀如夫妇,见到了童年时期的宋蔼龄、宋庆龄和宋子文,对这所住宅也留下了深刻印象。1904年5月,宋蔼龄从这里出发,由步惠廉夫妇陪同,赴美国南方佐治亚州梅肯市的卫斯理女子学院留学。1907年8月,宋庆龄偕小妹宋美龄也从这里出发,由姨父温秉忠陪同赴美留学。1912年,在这里生活了20年后,宋家从虹口迁居法租界宝昌路491号,此时,宋家从一个普通家庭发展到举世闻名的宋氏家族所需要的要素,已经基本具备。
孙中山革命活动秘密据点
宋耀如退出布道团定居虹口的时期,正是中国民主革命风起云涌、渐入高潮的时期。1894年春夏间,孙中山偕陆皓东来沪寻找上书门径,抵沪后结识陈廷威、宋耀如。孙中山和宋耀如都是广东籍,都有海外求学、谋生的经历,都信仰基督教,思想旨趣和价值观念基本相同,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遂一拍即合,彼此引为同志。孙中山北上天津上书李鸿章失败后,折返沪上,直至同年秋通过郑观应设法代领到护照,离开上海赴檀香山,在沪上盘桓数月之久,其间,曾数次应邀入住虹口宋宅。1912年4月,孙中山致函李晓生时回忆:“宋君嘉树者,廿年前曾与陆烈士皓东及弟初谈革命者,廿年来始终不变……弟今解职来上海,得再见故人,不禁感慨当年与陆皓东三人屡作终夕谈之事。今宋君坚留弟住其家以话旧,亦得以追思陆皓东之事也。”宋耀如结识孙中山后,便开始参与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事业。
孙中山革命思想萌生于1885年,其时他在香港中央书院求学。当年,清政府在中法战争获胜情况下卑怯求和,孙中山闻讯甚感悲愤,后曾言:“予自乙酉中法战败之年,始决倾覆清廷、创建民国之志。”孙中山将革命思想付诸实践,举动就是1894年11月在檀香山创建兴中会,而从孙中山回忆1894年在虹口宋宅与陆皓东、宋耀如“初谈革命”、“屡作终夕谈”来看,虹口宋宅的“终夕谈”显然是促使孙中山下决心将其革命思想付诸行动的重要动因之一。而实际催动孙中山决定于次年回国发动第一次武装起义的信号,也是宋耀如在1894年末在上海发出的。可见,虹口宋宅是孙中山革命思想化为行动的见证地,是孙中山革命生涯中思想飞跃转折的一座里程碑。
孙中山与宋庆龄结婚照
广州起义失败后,陆皓东被清廷捕杀,孙中山亡命海外,开始了长达16年的流亡革命生涯。其间,为了会见同志、谋划和部署革命斗争,孙中山曾7次冒险乘船潜赴上海,其中数次登岸入宿虹口宋宅,给宋庆龄、宋美龄留下深刻印象。宋庆龄在《我家和孙中山先生的关系》一文中回忆:“那时我们年纪都小,记得父母当时告诉我们切不可向任何人提及此事”。宋美龄也曾在1988年7月所作《创新而不忘旧,前进而不忘本》讲话中说:“国父九十四年前革命创党,先严耀如公为总理密切伙伴,掩护同志,筹措经费,余家为秘密集会处所之一。”
辛亥革命前宋耀如和孙中山的革命同志关系始终处于秘密状态,当时极少有人知晓。1912年4月3日,孙中山卸去临时大总统职务抵沪,应宋耀如之邀住进宋家在宝昌路491号的新居,报界关注到这一动向,纷纷报道,至此,孙中山与宋家长达20年的秘密关系才首次曝光。此后,宋家对孙中山的支持由幕后走向台前,宋耀如将留学归国的长女宋蔼龄推荐给孙中山担任秘书,后宋耀如担任孙中山主持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会计,宋蔼龄则主持外事。在沪期间孙中山将宋家当作自己的大本营,有很长一段时间食宿在宝昌路宋家。1913年8月,二次革命失败,宋耀如举家与孙中山一起流亡日本。当时,宋庆龄留学毕业正在归国途中,接到宋耀如电报后也折往日本,后与父亲、姐姐一起为孙中山工作,不久接替姐姐的工作,担任了孙中山的英文秘书,宋庆龄曾兴奋地对美国女友说,自己接近了中国革命的中心。1915年10月,宋庆龄不顾家人反对与孙中山在日本东京结婚。
辛亥革命前后宋耀如与孙中山的这段关系对宋家极为重要,虹口宋宅内发生的革命故事,对宋蔼龄、宋庆龄、宋子文和宋美龄的人生道路产生重大影响。没有这段历史,宋家在中国也许就是一个平凡的家庭,决不可能成为后来那个举世闻名、对20世纪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乃至世界历史起了重大影响的宋氏家族。宋家的子女长成后,除去自己的作为以外,还通过婚姻关系,将影响中国历史发展的关键人物孙中山、蒋介石、孔祥熙等纳入了宋氏家族范畴,使其地位、作用和影响力达到巅峰。
产权诉讼风波
据考证,宋家大约在1912年二三月间迁居到了法租界宝昌路491号,迁居的原因可能是这所老宅的内外条件和周边环境都已不适应宋耀如的需求。宝昌路491号位于法租界,住宅本身以及交通、安全等社会环境都要优于苏州河北公共租界的老宅。1917年宋家有一次难得的合家团聚机会,留下了唯一一张全家照,照片的背景应当是在客厅。这处住宅很有可能是租赁的,因为宋家在那里居住的时间不长,1918年5月宋耀如因患肝癌不治身亡,当年倪珪贞率未婚子女迁居到宋耀如买下产权的西摩路139号花园洋房。
宋家迁居后,一直保留着虹口东有恒路老宅的产权。1913年宋家流亡日本至1916年窃国大盗袁世凯毙命后陆续回国的几年间,倪珪贞、宋蔼龄和宋庆龄曾多次返回上海,其间革命同志和友人与他们的通信联系,不是寄往法租界宝昌路491号,而是虹口东有恒路628C的老宅,很可能虹口的宋宅一直由相邻的岳母家族的人照看,收发信件比较安全。
宋家迁到西摩路后,虹口的宋氏老宅一直被用来出租给住户收取租金。1937年日军侵占上海,宋氏家族成员陆续内迁或转往香港,实际上失去了对虹口老宅的控制,以至于抗战胜利宋家返回上海后,为收回虹口宋氏老宅的产权和处置权,费了很大的力气,甚至与当时的住户发生了一起诉讼案,最后依然没有完全成功。
原来宋家迁居后将虹口宋宅委托给宋子安的律师徐士浩经租管理,租给了一家香烟工厂。其间,东有恒路628C宋宅的门牌号码曾重新进行过核定,被拆分成东有恒路530号,526弄25、27、29、31号。日军占领上海后,虹口宋宅被日本海军复兴班攫去,委托日本居留民团管理,由日侨居住。汪伪政府成立后,虹口宋宅被转交伪上海市财政局管理经租。
1946年初,宋子安委派律师去虹口宋宅现场查看,发现房屋年久失修,已破败不堪。5月8日,宋子安致函行政院分配上海各机关房屋委员会,言东有恒路530号、526弄25、27、31号门牌房屋系其祖产,“上述房屋现已陈旧,如不急行大加修缮,难免有倒塌之虞,业已委托工程师进行领照,不日动工”,要求该会“核准免除统一承租,以备进行修理工程”。宋子安未等该会批复,就安排进行房屋维修。维修过程中,宋子安被告知曾有一名行政院分配上海各机关房屋委员会林姓工作人员前去调查,称该屋系敌伪产业,按规定必须重新分配,要求停止房屋维修。8月9日宋子安致函行政院分配上海各机关房屋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国桢,要求尽快核准其对祖产进行大修并免除分配的请求。8月23日,该会一名黄姓副主任委员批示派调查员关英杰督察调查处理此事。
宋家三姐妹合影:左起宋庆龄、宋蔼龄、宋美龄
关英杰奉命后迅即开展调查,于8月26日报告称:东余杭路——抗战胜利后东有恒路改名为东余杭路——526弄25、27、31号三户“系战前房客,始终未迁,持有业主协兴地产公司续订租约”。530号住户为合众鸡鸭行老板方昌扬,于6月底迁入,7月1日与协兴地产公司签订租约后开始装修。7月中旬,行政院分配上海各机关房屋委员会调查员林启云奉命对东余杭路一带七八十幢敌伪房屋进行调查,至东余杭路530号时,发现房屋正在大修,工程甚大,遂入内询问,得知此屋原系敌伪居住,即告以此屋属于该会重新分配范围,且租约订于7月1日有违该会章程,奉劝停止装修,以免无谓损失。后得知该屋系宋子安祖产后,当即填表登记后离去。次日,林启云赴协兴房产公司账房证实后,未再干预该屋装修,现已修毕。关英杰称,8月26日其一早赴江西路181号会晤宋子安的代表李冠儒,李告知他,宋子安现已赴京,临行前“尚以催询贵会早日核准免予分配为嘱”。当日其返回单位后又质询了当事人林启云,林启云告此系其照章办事,初不知此屋为宋氏祖产,待方姓老板声明后,已“深悔代抱杞人之忧,为多事也”。关英杰的结论是:“综合以上情形,林同志系普遍挨册挨号调查,宋先生原函所陈系出误会。”9月初,吴国桢亲笔致函宋子安:“子安吾兄大鉴:8月9日大函敬悉,东余杭路530号及526弄25、27、31号房屋,既属香烟工厂并经敌伪产业处理局发还产权有案,自当免于分配。”至此,虹口宋宅的产权才算真正得到了落实。
落实产权惊动了吴国桢,落实使用权则惊动了法院。据上海档案馆藏上海地方法院中华民国35年度诉字4906号文书和上海高等法院判决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上字第1535号文书记载,1946年12月25日,由于居住于东余杭路526弄29号的租户沈炳泉、沈志标、毛文海、陈宝海以及31号的租户严铸庚、金志良以拥有合法租约为由拒绝搬迁,宋子安以“东余杭路526弄29号及31号房屋系原告祖产……彼辈均与原告并无租赁关系,显属无权占用,侵害原告之产权”为由,将其告上民事法庭。案件正在诉讼时,宋子安查悉“另有被告施阿康、林治、李华萱,忽于最近分别占据东余杭路526弄29号及31号房屋”,遂于1947年4月10日将其追加为被告,合并审理。上海地方法院经过五个多月调查审理,于1947年5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等迁让出屋,并负担诉讼费用,以维护产权。对于迁让部分,原告愿提供担保请求宣示假执行,实属德便。”
但租住526弄31号的被告金志良、李华萱和林治对一审判决不服,聘请律师于当年12月26日提起上诉。李华萱诉称,其于1935年3月8日向被上诉人经租人徐士浩律师承租现东余杭路526弄第31号房屋,定期3年,至1938年3月15日期满,有期约为证。八一三事变时,其避居于旧租界内,命仆人金志良看守该屋,战事结束后,其复返回该屋居住。后虽赴内地服务,但金志良始终留守该屋。租界沦陷后,曾将该屋之一部借予内地逃沪难民居住。抗战胜利后,临时借予后方来沪接收之同事居住,但目前已全部迁出,并无顶让之事实。且于沦陷时期迫于环境,向伪市政府渝产管理委员会登记、立约、付租,足证并无不再使用该屋之意思。李华萱辩称,1938年租约期满时,上海邮局及各法院尚能行使职务,被上诉人并未通知或诉请迁让,显已同意延长租约,成为不定期租赁。被上诉人宋子安系党国要人宋子文之介弟,在本市旧租界置有花园洋房,其本人现在美国居住,目前系争之房屋,乃一非常陈旧之中式房屋,甚至连卫生设备亦付缺如,绝无收回自用之理,将来亦不过仍以转租他人为目的,并不能获任何巨大之利益。而上诉人则无辜遭受重大之损害。何况战争时期,上诉人代被上诉人照管房屋不无微功,同一地段之空屋,其门窗多为歹徒窃去。彼此相较之下,被上诉人受益匪浅等。上海市高等法院第三庭审判长高其迈、推事胡景清、卢重明经庭审后,遂依据“民事诉讼法460条”,于12月31日作出终审判决:“原判决关于上诉人部分废弃。被上诉人前废弃部分之诉及假执行之声请均驳回。第一、第二两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身为党国要人之弟的宋子安,输掉了这场官司。
内容摘自《世纪》杂志
作者:黄亚平
编辑制作:徐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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