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水师“定远”舰
【导读】130年前今天,远东最强大的舰队“北洋水师”正式成军,共有船舰25艘,官兵4000多人,其中主力铁甲舰“定远”、“镇远”吨位均达7300多吨。可是仅仅六年后,北洋水师即在甲午海战中惨败,成为当时世界各国海军军事研究的反面案例。北洋水师到底输在哪儿了?上海政法学院政治学系教授倪乐雄认为:北洋水师虽然号称是远东最强大的舰队,但在甲午海战爆发时,日军舰队的火力已经十倍于北洋水师。
(一)北洋舰队的指挥官们选择了最为不利的“舰艏对敌”和“夹缝雁行阵”
早在明代,我国抗倭名将俞大猷就先于美国学者马汉,总结出火力强弱是决定海战命运之关键的重要结论。他在著述里写到:“海上之战无他术,大船胜小船,大铳胜小铳,多船胜寡船,多铳胜寡铳而已。”所以,马汉“战术火力决定海战胜负”的结论应该算是一个常识问题。事实上,无论是陆上作战还是海上作战,在双方其他条件相差不多的情况下,都是火力决定一切。陆上作战的火力多少会受地形、地貌影响,海上作战则一览无余,除了风向、风速外,几乎是火力的纯粹较量。北洋舰队的将领们不可能不清楚这一常识。
1891年夏,北洋舰队第二次访问日本时,北洋水师总兵刘步蟾即观察到,当时新添了松岛、严岛、桥立“三景舰”的日本海军火力已经超过北洋海军,他告知丁汝昌、李鸿章“北洋海军购买军舰、更新旧炮已刻不容缓”,因此,李鸿章立即向朝廷上了一份十万火急的奏折,指出:“……新式快放炮每六分钟时可放至六十出之多,其力可贯铁数寸,实为海上制胜利器……”由此可见,李鸿章、丁汝昌、刘步蟾等海军将领完全清楚战术火力决定海战胜负这一常识,而黄海海战的失败结局,也证明了他们的判断力非常准确,这也解释了李鸿章为什么在开战时不愿与日本舰队进行海上决战、只想做“猛虎在山之势”。
1、“舰艏对敌”和“夹缝雁行阵”的合理与不合理
我们知道,两支舰队交战、或两艘军舰交战,最有利和最不利的战位分别可以用英文字母“T”来表示,处于“T”字一横战位的是最为有利的位置,其特点是以最大受弹面积为代价,换取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个舰队的火力;而处于“T”字一竖战位的则最为不利,其特点是以最大限度放弃火力为代价,来换取最小的受弹面积。所以,在海战中,交战双方如果火力相当的话,任何一方都会极力避免处于、或接近于“T”字一竖的战位。
黄海海战开始之初,当北洋舰队决定以“夹缝雁行阵”对阵、并且取“舰艏对敌”阵式时,北洋舰队的每一艘军舰都会和成纵列队形在我阵前通过的大部分日本军舰形成一次“T”字形对抗,这样一来,北洋舰队的战舰在每一次对抗时都会处于绝对不利的“T”字一竖的战位,日方战舰则处于最为有利的“T”字一横的战位。我方战舰有最小受弹面积的好处,但是其火力的发挥也降到最低限度(射速极慢更使尾炮置于无用武之地)。日方战舰虽有暴露最大受弹面积之弊端,但是我方战舰火力已降至最低程度,无法利用日方战舰暴露出的最大受弹面积给予其致命打击,相反,日方战舰却可以毫无顾虑地发挥出其最大的火力优势。所以,正常而言,北洋舰队“舰艏对敌”和“夹缝雁行阵”确实是最糟糕的战斗队形。
那么,北洋舰队为何选择这一“最糟糕的战斗队形”?
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双方火炮射速的严重失衡颠覆了各自的常态选择,让北洋舰队的指挥官们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舷对舷交火的纵队队形,而被迫选择了最为不利的“舰艏对敌”和“夹缝雁行阵”。
2、中日舰队火力比较后的选择
以1894年9月17日12点55分开战后一小时内双方实际参战军舰为基准,经过反复计算后发现:中日双方100毫米主战火炮的理论发射数据为,日军联合舰队为46242发,北洋舰队为2368发,双方的射速比是18.76︰1。显而易见,日方的火力几乎是中方的20倍。
当天的14点22分左右,北洋舰队的“广丙”和“平远”两舰赶到时,“超勇”、“扬威”两舰已经被击沉,以后一小时内双方火力射速的理论数据为:日方可发射46242颗炮弹,中方可发射4080颗炮弹,火力射速比是10.89︰1,日方的军事火力依然是中方的10倍有余。
如果北洋舰队采用联合舰队的战斗队形,与对方作同向或逆向行驶交战,虽可将我舰队火力发挥到最大限度,但要以最大受弹面积迎敌,理论上我方击中对方一炮,则自身可能被击中十炮。北洋舰队的指挥官们显然在 “最大火力+最大受弹面积”和“最小火力+最小受弹面积”两种选择之间做过权衡。
那么,以牺牲火力换取最小受弹面积的队形选择是否正确呢?以日方“第一游击纵队”与我方“超勇”、“扬威”的对抗为例,“超勇”和“扬威”舰长64米、宽9.75米,若以舷对舷阵型交战,可以增加主战尾炮1门和加大2门主战舷炮的扇面射角,即从“舰艏对敌”的25度增大到50度,但要放弃另一侧舷有25度射角的主战舷炮2门,比“舰艏对敌”时最多增加了1倍左右的火力,但受弹面积却增加了6.5倍,对抗的合理结果是增加对方一倍的损失,而自己则会更快地被击沉。北洋其他军舰火力、装甲虽强于“超勇”、“扬威”,也一样遇到舷对舷交火时,受弹面积的增加数倍于火力的增加,两相权衡得不偿失。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在战前的会议上没有人对“舰艏对敌”的战术原则提出异议。因此,最糟糕的“夹缝雁行阵”恰恰又是“最合理的战斗队形”了。
日本联合舰队对北洋舰队弱势火力了如指掌,其战术指导思想是最大限度地发扬火力,选择最大受弹面积+最大火力发挥的单列纵队就是顺理成章的,从双方接战阵型看,完全一副“抡圆了打”的架势。北洋舰队因为自身火力处于绝对弱势,显然是不敢摆这种架势的,而“始终舰艏对敌”的战术原则的另一种解读就是:绝对避免舷对舷交战。
北洋舰队的“超勇”、“扬威”两舰沉没后,日军的“第一游击纵队”4舰又先后同北洋舰队的“致远”、“济远”、“经远”、“来远”、“靖远”、“广甲”6舰缠斗。结果,北洋舰队两艘被击沉、两艘逃逸、两艘重创搁浅。怎么会出现如此悬殊的结果的?尽管日军“第一游击纵队”4舰与北洋水师6舰的总吨位之比是14784吨对14136吨,双方的100毫米口径以上主战炮之比是38门对28门,数量比为1.4︰1,看上去似乎相差不大,但我经过详细计算发现,双方在一个小时里“抡圆了打”,理论上的发射数量之比却是惊人的13990︰1248,射速比为11︰1。也就是说,日方的主战炮火力十一倍于我方火力!同理,尽管实战过程中双方的发射数量小于理论计算数,但双方火力悬殊的状况不会改变。由此推及整个舰队交战,北洋舰队损失5艘,而对方1艘未沉,就是情理中的事情了。
3、北洋舰队火力绝对弱势导致海战失败
很多过去人们记忆深刻的作战细节和作战记录,几乎都可以证明两军战场火力强弱的悬殊。开战伊始,日军的“第一游击纵队”和本队竟然从北洋舰队阵前快速通过而无一艘被击沉,而此刻是北洋舰队在这次海战中可集中发挥最佳火力的唯一一次机会,这样一个机会没有抓住,只能说明北洋舰队的战舰火力的确很弱。
日舰“比睿”和北洋舰队的“超勇”、“扬威”舰一样,舰身铁胁木壳,外装装甲为木质外包钢板,在遭到北洋舰队主力“定远”等舰只的围攻时,虽遭受重创逃离战场,但没有被最终击沉,继而北洋水师各舰围攻日军商船改建的“西京丸”、排水量仅622吨的“赤城”,也只是给予其以重创,迫使其退出战场,而并未将之打沉。而在日军围攻下仅35分钟,北洋舰队的“超勇”舰即被击沉,“扬威”舰被打残,不久后沉没。这也反映了敌我双方的火力悬殊。
北洋舰队的“致远”舰勇猛前突,遭数艘日舰密集火力的射击而受重创,“致远”舰誓与日军“吉野”舰同归于尽的英勇壮举固然气壮山河,但是从战术的角度来看,受伤的“致远”在“T”字一竖的位置上缓慢接近日军“吉野”舰时,正好让处于“T”字一横位置上的“吉野”舰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火力,故而没等“致远”舰撞上对方,就先被对方击沉了。
日军“第一游击纵队”4舰同北洋水师6舰缠斗,居然能击沉“致远”和“经远”,驱跑“济远”、“广甲”并重创“靖远”、“来远”,说明我方火力处于绝对弱势(幸而日军联合舰队司令伊东佑亨下令收兵,否则战斗再持续一小时,已受伤搁浅的“靖远”、“来远”也将难逃被日军“第一游击纵队”击沉的厄运)。
总而言之,北洋舰队的将领们完全清楚战术火力决定海战胜负的常识,从理论分析和实践情形两方面看,北洋舰队的战斗队形既是“最糟糕”的、也是“最合理”的,若更换成“舷对舷交战”为原则、并以单列纵队与日本舰队同向或逆向行驶交战,北洋舰队并不存在转败为胜的可能性,结果只会更糟糕,被击沉的恐怕不止5艘战舰了。
(二)封建专制制度导致国民财政收入不能正常地转化为国防军事力量,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用吨位、火炮数量来衡量甲午战争时中日海军的实力可能会产生一些错觉和误解,舰队战斗实力的衡量当以实实在在砸下来的炮弹为依据,当军舰的各种性能、技术、火炮口径和射速相当时,以吨位、火炮数量作评估指标才可行(西方国家因技术相差不多,故以吨位计算),否则就会做出错误评估,在错误评估基础上繁衍出来的经验和教训、评价和结论自然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
当时海军对抗取胜有两种方式,一是用大口径慢速重炮火炮击中对方锅炉房、弹药库等要害部位,使之丧失战斗力;二是使用大量中小口径速射火炮,以急射火力大量杀伤人员和摧毁火炮器具,使之失却战斗力。战后军事专家们一致认为,黄海海战是速射火力战胜慢速重炮火力的经典之战。不幸的是,北洋舰队采用的是前一种取胜之道,而日本联合舰队采用的则是后一种取胜之道。两相比较,北洋舰队若想获胜,只能凭借侥幸和运气了,只能奢望自己的炮弹能够命中对方的弹药库、锅炉房或其他致命处。遗憾的是,在近5个小时的战斗中,幸运之神只让北洋舰队的两发炮弹(有的记载说是一发)击中日军旗舰“松岛”的要害部位,使之退出战斗,此外再无第三发恩赐了。
有人认为,北洋舰队的速度不如日本联合舰队也是北洋舰队战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舰队的速度是衡量一支海军强弱的重要指标之一,但唯独黄海海战,这一重要指标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中日双方主帅都意在藉此一战决出雌雄,双方都死战不退,没有一方准备退缩,根本没有出现一方逃跑时被另一方追上后将其打败的情形。就像两个人作生死决斗、扭作一团时,一方比另一方的百米跑速度快一些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了,更何况当时想跑的也都跑掉了,如“济远”、“广甲”、“比睿”、“西京丸”等舰。
北洋舰队战败最直接的战术原因,是我方的火力处于绝对弱势,那么,我们进一步要追问的是:为何决战将临,我方火力弱势的状况得不到改善?谁应该为此负主要责任?根本原因是什么?
我们知道,李鸿章根据丁汝昌、刘步蟾的建议给朝廷上奏折要求“添船更炮”,翁同龢等“清流”昏庸无知,慈禧腐败奢侈,朝廷决策者们居然在1891年中日海军竞争已经白热化时反向操作,不仅不追加军费,而且还停止海军拨款两年,并挪用海军衙门750万两白银,修缮“形象工程”颐和园以供皇室骄奢淫逸。临战前,北洋舰队准备花32万辆银子购买12门速射炮,居然因无法凑到这笔款子而放弃。日本海军战前实现了武器装备的更新换代,装备了最新式的大小口径速射炮共173门。如果战前750万两银子不被清朝廷挪用,可增添最先进的大小口径速射炮280门,这样一来,在黄海海战中,北洋舰队要比日本舰队多107门速射炮(原有小口径速射炮和“广丙”舰3门国产120毫米速射炮尚不计算在内),即使不能彻底击溃日本的联合舰队,起码也能在两军对垒中占据上风。
清廷先是战前停止拨款,继而要求北洋海军决战必胜,实际上陷入到“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荒唐逻辑中,这就直接决定了李鸿章和北洋将士们的悲剧命运。以北洋舰队官兵在战场之“均狞厉振奋、毫无恐惧之态”的忠勇表现,他们在海上决斗中已尽了中国军人的最大努力,他们虽败犹荣,对海战失败不负任何责任。真正可耻的是把失败强加给他们的清廷决策层。
作者:倪乐雄
编辑:卫中
责任编辑:邢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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