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曾经盛赞大东北丰饶的物产和独特的自然环境,认为满洲大地生生不息,养育了满洲人以及清朝皇室的祖先,也蕴含着素朴纯真和不竭的生命力。
1800年左右野生人参出现减产,清廷不仅拒绝尝试人工种植人参这一园艺革命,反而烧毁种植秧参的农田。
其实,对当时的中国来说,这并不单纯是个“经济”问题,它关乎“大清”的兴亡和命运。
一、人参:明朝的颠覆与满清的壮大
东北地区在被大规模开发前并非一块沉睡的“黑土地”。当地在清末迅速农业化之前,长久保留着的渔猎活动本身就有着深远的意义和更广泛的历史背景。人参、东珠、裘皮这些高附加值的物产早已嵌入早期全球化的商业浪潮。
中国的市场需求所催生出来的不是对当地的殖民开发,反而孕育出了动荡和不可控制的敌对势力。努尔哈赤崛起时就得益于人参贸易带来的丰厚利润。据狄宇宙估计,仅人参贸易一项,可能就让从日本和新大陆进口的白银总量的1/4流入满洲地区和刚建立的清朝。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朝其实重蹈了辽朝的覆辙:对边疆女真地区物产的需求,在客观上改变了当地本来原始、分散的社会组织形态,促成了新势力的迅速崛起。
满清最初的壮大,是由于掌控关键节点的中间者最终“下克上”颠覆了中心。正如《棉的全球史》一书指出的,近代欧洲创设的是一种“向心体系”,其基础是“中心”从它的生产和商业体系中剥削资源和利润;但在传统的亚洲各国,却是一个通过中间商网络进行贸易的“离心体系”,生产和需求的中心并不能掌控各个贸易节点。
明朝与后金对峙图
清廷之所以竭力要将人参、东珠纳入内廷管理之下,说到底是因为这关乎政治权力的等级制度。对清廷而言,进贡本身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政治效顺的象征,而这些物品本身也不只是商品,它还有着特定的文化象征意味。
二、东北:一片不受污染的“净土”
东北的“自然秩序”本身不是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清帝通过一系列政治管控措施刻意造成的。因为这里被视为特意为清朝皇室保留的禁脔,长久以来甚至严禁向关外移民,直至清末迫于日俄压境的严酷形势,才转向“移民实边”的政策。
清朝话语中“净土”,与“自然”或“荒野”不是一回事,它将“野蛮”推崇为不受污染的道德力量。而这与中国的文化传统有一定的关联。道家认为,上古初民混沌自然的“大朴”状态才是根本,而礼乐名教都是衰世产物。阎步克在《魏晋南北朝的质文论》一文中指出,在北魏的社会文化背景中,“武”是与“质”联系在一起的,帝王在倡导“文治”的同时也须维持刚劲之“武功”,正因此,重事功、重法制的实用主义精神,构成了关陇政治文化的基本特色。
“满洲之道”被视为朴素、纯真和天然的,是帝国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清廷本身就反映了两种满人形象:一种突出“自然”和“返璞归真”的本真性,另一种则强调与外界的联系及其适应性、活力和可变性;前者大抵是留在东北老家的那些人(此前所谓的“生女真”),而后者则是更“文明”的(“熟女真”),最终更容易汉化的那些“八旗子弟”。清帝本身就出自满族这一少数群体,直至清末慈禧当政之前,朝廷一贯的政策都是严格维持满汉之别。
清帝对“满洲之道”和“净土”的捍卫,与其说是某种族群政治使然,不如说是出于统治的前车之鉴。“净土”在此乍看是一个不受人类触动的自然秩序,其实则是一种道德、政治的话语,象征着一个未被玷污的秩序,是不受腐蚀的力量本源,因此淳朴的满人或土著游牧渔猎者也是这“净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从表面上看,这种对东北物产的管理更多体现的是皇帝的个人意志和特殊利益,而不仅仅代表某种国家行为。人参的专营专卖,都是内廷的机构在管理,其利润是落入皇帝的私囊而非国库,并且向来是清代皇室内廷特供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而清帝之所以三令五申要将东北保留为“净土”,同样是出于自身统治的考虑。
三、秩序:比挣钱更重要的事
从中国传统思想的角度来看,清廷的做法既不费解,甚至也不算特殊。固然,历代清帝都严格封禁东北边疆,保护这一“净土”,维护“满洲之道”,但这与其说是出于“多元性”的考虑,不如说是在中国历史上一种根深蒂固的治理思路:不同群体最好“各安其份”,安土重迁,警惕和担心混杂、流动所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而这归根结底是统治秩序。
清朝以前的历代,都强调不要去扰动边疆族群,以免造成难以治理的纠纷、争讼、械斗等等难题。明代对深山腹地苗疆的“生苗”,一向主张“只应以镇静抚驭为主”,法条律例也有“汉民入苗寨之禁”,甚至“汉奸”一词现在通常认为的“汉人之奸宄”一意,最初就是明末用以指流入西南土司辖境后挑拨生事的汉人。如果没有足够的警力维持秩序,这种相互隔离的状态可能也是避免纷争为数不多的选择之一。
很多历史学者确信,美国革命的直接导火索之一,是英国在《1763年公告》中禁止殖民者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建立殖民地,以图制止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间因扩张而产生不可避免的暴力,但对渴望土地的殖民者来说,这种限制其土地权利的立法是邪恶的。
阿巴拉契亚山脉范围
当然,东北对满清有着更为特殊的意义,对它的“净化”不仅是为了避免颠覆社会秩序,还因为这被视为清朝的“根本”。这当然不是出于“生态保护”的理念,而是意味着这些是保留给皇帝的特权。事实上,对东陵、西陵这两座清代帝陵周围的封禁措施与之如出一辙:直至清亡以前,附近民人对帝陵禁区内任何一草一木的盗采都是重罪。
整个东北边疆,在皇帝眼里都属于私人产业。在中国,山泽原属国有(现实中则等于是帝王所有),这一制度的崩溃,是因东晋时世家大族开始暗地破坏私占山泽的禁令,最终朝廷不得不承认百姓能合法地取得山林的所有权,正式开禁。
在欧洲,帝王贵族对这一特权的捍卫顽强持久得多,而底层民众则越来越强烈地试图打破这种垄断,晚至19世纪中,阿尔萨斯农民之所以对拿破仑一世念念不忘,就是因为他在位时没有《森林法》来禁止农民进入林地。
清东陵,位于河北省遵化市马兰峪的昌瑞山一带
清西陵,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西陵镇
编辑:朱佳伟
责任编辑: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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