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是一项相当古老的职业,现在我们以刽子手形容残忍或者作恶多端,可是这种职业在古代却是很受欢迎的,刽子手的工作就是要杀人,落刀要狠,表面上不带任何表情,但冷冰冰的刀背后内心其实又想得到救赎,其实这个行业里面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潜规则和秘密。
很多人都认为当刽子手无非就是对着犯人的脖子来一刀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刽子手是一个难度相当高的技术活,如果想要从事这个行业,一定要找到一个愿意领自己入门的师傅,技术精湛的刽子手能够一刀下去,人头落地,技术差的就只能多砍几刀,甚至以此作为对犯人的惩罚,据说维新义士谭嗣同就是在朝廷的命令之下整整砍了6刀才断气的,很多刽子手在行刑前都会收到一笔银子,这些银子都是那些犯人的家属行贿刽子手为的,就是希望能够快刀斩乱麻,一刀毙命,减少罪犯的痛苦。刽子手在行刑之前一定要再三问犯人的名字,以免出现杀错人的局面,执行完毕之后必须迅速离开刑场,并且从来没有刽子手会回头再看一下行程,这是他们这个行业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古代人一般对刽子手敬而远之,形象相当负面,指出他们都是长相丑陋,形象可怕的不良之辈,甚至还有传言说他们大多没有子嗣。近代文学家沈从文1935年写过短篇《新与旧》,里面就是讲述光绪年间刽子手的故事,砍头虽是执行任务,但本质是杀人,杀人就要填命,做完事之后可向官厅自首,再由县太爷赦免,过程是在城隍庙进行的。这也显示出刽子手戴罪之后的内心救赎。关于刽子手本身的故事较多记载的是他们执行各种死刑的专业技巧,至于刽子手真实而又具体的记载要讲到民国时期的《大公报》,它报道了清末最后的刽子手邓海山,被采访时他已年过花甲,可能因为前半生太狠,杀戮太多,他晚年唯一的心愿就是吃斋念佛。1925年11月22号,因为他的职业被指杀人数百,无入善资格,而令他感到十分懊恼。民国成立以来,邓海山就在长沙县充当了刽子手,历年以来经手斩杀的罪犯不下二三百名,不能入善堂礼佛谢罪,而邓海山则认为被杀之人触犯国法,于我何罪?决意成为善堂中的一员。
邓海山
明朝以后的刽子手大多已成为了世袭职业,而且为了能够合法的维护刽子手的地位,刽子手有着很高的社会福利,甚至在最为辉煌的时候能够和地方的七品官员有一样的俸禄待遇。时代不断变化,1928年民国政府重申暂停刑律中斩刑已经废除。到1932年颁布了《六法全书》确立死刑要用枪毙,像邓海山一样的刽子手就失业了,当时刽子手仍活在社会阴影及屏蔽之下,大多都是隐藏起来,而且刽子手的身份也是保密的,非常神秘,他们过着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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