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刚刚过去,眼下这一消费“狂欢”已经在很大范围内成为了人们每年必经的“节日”。这种现象在网络技术日益发达、物质条件日益丰富的今日并不稀奇。但在近百年前,刚刚开启近代化不久的中国,“剁手”却是一件需要经济能力、鉴别能力甚至是文化视野等全方位能力的行为。
二十世纪初,有一定社会地位、影响力的文学家、文化学者往往收入颇丰,具备较强的消费能力,现在回看不难发现,他们消费的一些项目甚至延续到了今日,读之也让人忍俊不禁。
鲁迅发工资先买点心
鲁迅爱吸烟,众人皆知。一手握笔、一手持烟的“大先生”更是诸多艺术创作中的经典造型。但为人所不知的是,鲁迅在熬夜写作时,手边除了提神的香烟,还得有一样用以充饥和放松精神的必备品:小零食。
鲁迅极爱买零食,尤其是糕点糖果等甜食。早年在南京读书时,就常常特地跑到下关一家糖果店,花两三角钱买一瓶进口的“摩尔登糖”吃;久了,店主一看他进门,不必招呼,就先从架上取下装糖的大玻璃瓶来。留学日本后,由于经济拮据,鲁迅最常买的零嘴儿是花生,每天要用一大张报纸包了果壳去丢;有时做译文赚了稿费,也会买几块精美的日式茶点解馋,比如被称为“羊羹”的砂糖小豆糕——和老北京的羊肝羹差不多——直到回国后,鲁迅还惦记这种甜腻腻的东洋点心,特地托日本友人代购,寄来中国享用。
卜居京城后,鲁迅在教育部供职,有了体面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三十而立的鲁迅在买零食时也难免“消费升级”。每个月发薪日,他都要顺路去一家法国面包坊,花2块银元买上40个法式小蛋糕,一部分孝敬母亲,一部分留下自饱口福,和现代白领发工资后自我犒劳的行为如出一辙。除了这个“无限回购款”小蛋糕,鲁迅也喜欢探索未知品种,有时难免交交“智商税”。比如,某次他买了一种名叫“乌勃利”的新点心,法文叫le biscuit roulet,打开一看,原来就是煎蛋卷。
不单是发薪日要剁手,就算是平常外出办事会友,鲁迅也总爱顺道买些平价的糖果点心回来解馋。
鲁迅的二弟周作人在《北京的茶食》一文中,回忆了兄弟俩初到京城时满街找寻美味糕点而不得的经历:
“然我们对于北京情形不甚熟悉,只是随便撞进一家饽饽铺里去买一点来吃,但是就撞过的经验来说,总没有很好吃的点心买到过。”
当时,他们住在南半截胡同绍兴会馆,前门的临记洋行、观音寺街的稻香村,都是常光顾的糕点铺。在1913年到1915年之间,鲁迅日记里明确写到去稻香村买点心就有15次之多。虽是南方人,鲁迅却很喜欢满族点心萨其马,觉得既美味,又能果腹,买一包放在书房,能从早晨吃到半夜。
大栅栏的洋行
因为爱吃甜食,鲁迅年纪轻轻就有牙病。1913年五月初,他收到了从日本“海淘”的羊羹,高兴地和同事分吃,一口气就吃下大半盒,随即牙疼不止,第二天只好去王府井看牙医。
在那天的日记中,鲁迅这样写道:
“午后赴王府井牙医徐景文处,约定补齿四枚……过稻香村买饼干一元。”
明明是去看牙病的,回家路上经过稻香村,还是忍不住买了一银元的饼干,算得上是馋虫发作时的“冲动消费”。这还没完,一周后正式补牙,出院后路过临记洋行,鲁迅又兴高采烈地“买饼饵一元”,活像个任性的小孩子,看到好吃的就总想马上买在手里。
在流水账般的《鲁迅日记》中,还有不少令人捧腹的囤食经历。有一回,他和几个朋友散步,不小心踩到破砖摔倒,跌破了膝盖,却仍然坚持去买了些糕饼,才一瘸一拐地回家擦药:
“晚与五六同人出校游步,践破砌,失足仆地,伤右膝,遂中止,购饼饵少许而回,于伤处涂碘酒。”
腿受了伤涂点碘酒完事,却万万不能耽误和改变鲁迅日常买点心的行程。还有一次,他去图书馆查了一下午资料而空无所获,在归途中豪爽地买了十二只包子,才觉得风定心安:“午后往图书阅览所查书,无所得。买馒头十二枚而归。晚风定。”
鲁迅是绍兴人,江浙一带称“馒头”其实是带馅儿的包子类食物,我们不知道那天鲁迅买的十二个包子都是什么馅,但它们沉甸甸暖烘烘地拿在手里,多少抚慰了他查书无果的失落心情。
除了买糕点,嗜甜的鲁迅也爱买水果
1912年刚到北京,赶上九月北方瓜果成熟季,一天他吃过午饭后,先和友人去什刹海吃了一顿下午茶,又听说杨家园子卖新鲜葡萄,遂兴冲冲地步行去买:“饭后偕稻孙步至什刹海饮茗,又步至杨家园子买葡萄,即在棚下啖之,迨回邑馆已五时三十分。”卖葡萄的现摘现卖,他现买现吃,一刻也按捺不住。
后来,鲁迅离开北京,搬到上海,依然不改买零食的习惯。深夜伏案创作时,听到弄堂里那些“薏米杏仁莲心粥”“玫瑰白糖伦教糕”的叫卖声,又经常“被闹得整天整夜写不出什么东西来”。
对于爱吃、爱买零食这件事,鲁迅还煞有介事地写了《零食》一文来说明缘由,表示——
“只要胃口好,可以从早晨直吃到半夜,但胃口不好也不妨,因为这又不比肥鱼大肉,分量原是很少的……能在消闲之中,得养生之益,而且味道好。”
胡适买二手车遭遇残次品
如今,买车已经成为北京城市家庭的标准需求。但在一百年前,北京的大街小巷上统共也没有几辆私家车,会开车的普通人就更少了。
当时的京城文化圈里,只有梁思成、徐志摩、朱光潜等寥寥几位留洋“海归”摸过方向盘。其中梁思成爱玩摩托车,因为骑哈雷摩托出了车祸,却也因祸得福,收获了徽因小姐的温柔照顾和真挚感情,虽然一条腿落下伤病,也结成了一段美满姻缘。
不过,要说起自掏腰包买私家小汽车,还是胡适打了头阵,一来是因为他一向敢为天下先的性格,二来是因为他真的有钱。
1917年,27岁的胡适考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归国投身文学革命运动,并进入北京大学担任教授。当时北大的教授身份可谓“有里有面儿”,胡适入职时的月薪是280银元,相当于北京城一个四五口人的普通劳动家庭两年的伙食费。除了上班拿高薪,胡适还能赚稿费。
191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销量奇佳,上市两个月就再版了,四年内更是连出九版。仅此一本书,就在1923年为胡适带来了6600银元的版税收入,相当于在北大教书两载的薪水。
上世纪30年代初,胡适升任北大文学院院长,月薪涨到了600银元,加上稿酬版税等业余著书的进项,胡适一个月的平均收入折合如今人民币有五万之多,是当时北京城里当之无愧的精英中产阶级。
有趣的是,虽然出身徽商家庭,也有着不错的赚钱本事,胡适却没有什么投资理财的观念,“剁手”十分随性,光是一个月坐黄包车的支出就得有37银元,而当时北京一个人力车夫全年的收入不过90元。
有交通出行的刚需,也有在美国开车的经验,胡适就寻思买辆私家车。当时,中国汽车工业还没起步,车子全靠进口,较常见的是福特、别克、雪佛兰这几个美国牌子。1930年,一辆福特T型车在北京市场上最低售价是“银一千一百六十两”,相当于胡适两个月的收入,其实并不算难以负担。但胡适人生的第一辆私家车,却是一辆破破烂烂的二手车,这并不是因为他精打细算会过日子,纯粹是“人傻钱多”被“杀熟”了。
准备下线的福特T型轿车
胡适这辆车,是从一个朋友手里买的。朋友因要出国,就把自己的小汽车卖给他,才收45银元(只比胡适每个月叫黄包车的钱多一点),胡适觉得十分划算,没有多想就爽快地买下了自己人生中第一辆私家车。谁知,这辆车空有个漂亮架子,其实问题多多,连最基本的发动都成了困难。今天我们常说喜提新车,胡适当年还真是雇了几个挑夫,把这辆开不动的二手车从朋友家一路“提”来的,费了大劲。
当时,国人对于汽车的认知十分浅显,加上整体工业不成熟,车在马路上熄火的现象时有发生,胡适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坑了,认为只是偶发性问题,便张罗工人来修车。但他没想到,由于汽车本身是稀罕货,汽车技工也是个全新的职业,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北京城里懂得修车的人如凤毛麟角,而且收费极高。结果光是修车,就来来回回花了几十银元,却还是总出毛病——一则是因为这辆二手车本身是次品,二则也是因为当时汽车原理说明书全是洋文,一般中国人根本看不懂,就算是专业工人,由于实操经验不足,有时也难以彻底解决问题。
最后,胡适的夫人江冬秀实在看不下去了,一狠心把这辆破车又低价卖了,只卖得13银元,又花了一笔大价钱,买了一辆靠谱的新车,才算圆了胡适的私家车梦。
胡适与江冬秀
不过,最终购得新车的胡适,似乎也没有十分满意。胡适自己的文章、日记,以及其他人的交往回忆中,并没有出现他对买车、用车体验的相关记载,一向喜爱张扬阔论的胡适,在人前也不怎么谈自己买车的事,和今人喜提新车后热衷于向朋友同事分享心情的情况大为不同。究其原因,可能跟那时社会上一般民众对于汽车和汽车持有人整体持负面印象有关。
1925年,一则化名登报、题为《改良京师市街交通管见》的文章说道:
“现在北京一般人的生活,异常奢侈,稍有几个冤钱,即想买辆汽车,在京城里丢丢(按,即兜兜)圈子,闹些阔气……非到那个戏园去捧捧梅兰芳,即到这个饭馆去斗个三元四喜。”
可见在当时老百姓心中,买车是骄奢攀比的表现,而霸道鸣笛、横冲直撞等种种不文明驾驶行为,又俨然是特权阶层的真实写照。胡适在北大国文系的学生傅斯年曾路遇一辆横冲直撞的汽车,躲让不及被溅了满身泥水,又憎又惧,回到宿舍恨恨地和同学说:“凡是坐汽车的都该枪毙!”胡适身为学人典范,又一向重视人权,自然不愿和这些“该枪毙”的权贵成为同党。因此,对于买车这件事,也只是闷声剁手,不事声张了。
朱自清为买字典当了大氅
在著名的散文《背影》中,朱自清回忆了自己二十岁那年在南京车站告别父亲、北上求学的经历。一个买橘子的生动细节,道出了父子间的浓浓亲情,也感动了万千读者。
其实,在乘车抵达北京之后,朱自清身上也发生了一件与父亲有关的买卖趣事,但这件事他一直没敢告诉父亲,只在多年后悄悄写进了散文《买书》中,以纪念自己在北京城多次不成功的购书经历。
1917年,朱自清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刻苦攻读之余,专爱逛四九城的大小书局。学生想买书,往往就得从生活花费里省下钱来,几角的小数目还好说,万一遇到高定价的意中书,就不得不另想法子。
1920年的一天,朱自清溜达到了琉璃厂的华洋书庄,忽见书架上新到一册最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正是他一直想买的,再一瞧定价,十四元。按照书本身的价值来看这不算贵,可对朱自清这个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手头一时拿不出这些钱,想来想去,又想到了父亲。
韦伯斯特大字典
原来,在家乡时,父亲曾为他做过一件紫毛水獭领的大衣,布面料,领子小而毛杂,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的,很是费了一番心思。离家北上时,朱自清将这件缝入父爱的土制大衣也带了来,既为御寒,也有一层感念亲恩自我勉励的意思在。但此刻,面对“种草”已久的字典和天文数字般的定价,朱自清踌躇再三,决定卖掉大衣来换书本,于是“硬了心肠将结婚时候父亲给做的一件紫毛水獭领大氅亲手拿着,走到后门一家当铺里去,说当十四元钱”。
当沉甸甸的字典拿在手中时,22岁的朱自清在如获至宝的喜悦之外,心中也有几分酸楚。后来他一直想着将这件大衣赎出来,却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如愿,以至于每次翻阅字典时都感到遗憾。
其实,年轻的朱自清在买书一事上没有经验,对于北京的书市书价等信息也掌握不足,难免出现这种被迫“割肉”的经历。到了上世纪20年代中期,他学成自立,进入清华国文系任教,专心研究古典文学,在大量的典籍阅读和购买需求之下,朱自清和书商们越混越熟,以至于不必亲自去店里寻书买书,写张书目条子递过去,过几天就有伙计把书送到他的寓所,现场验收付钱,挺像现在的快递——这也是当时北京学者教授圈十分流行的买书方式。
买得多了,朱自清也善于比价,会同时把书目需求发给多家书商,看哪家来得物美价廉。一次他想找两册高丽本的《杜律分韵》,一家书商应声送书而来,并索要夸张的三百元高价,朱自清看到这本二手书的扉页分明留有上任藏书人写下的“以银二两得之”字样,于是当场回绝。第二天,另一家书商送来一模一样的书,只要两元,他高兴地立刻买下,后来还忍不住在文中吐槽这件事:“书极不相干而索价如此之高,荒谬之至……北平的书价,离奇有如此者。”
久而久之,爱书人朱自清和京城大小书商们斗智斗勇多年,连哪家书铺老掌柜去世、少掌柜被伙计欺负的八卦都如数家珍,但他总谦虚地认为自己买书并不在行:“北平这地方,像我那样买,像我买的那些书,说出来真寒尘(按,通寒碜)死人。”
其实,除了在书局买书,朱自清还有一个特别的喜好:到寺里买佛学书。佛门净地自然没有送书服务,想买只能亲自前往结缘。有一次,朱自清特地搭车去西城卧佛寺街鹫峰寺买佛经,那是一个阴沉沉的秋天下午,他从街口下了车,走了半天,快到城根儿了都没有看见寺庙,街上只有他一个人,令人心里发憷。后来终于找到了寺,买了《因明入正理论疏》《百法明门论疏》《翻译名义集》等满足而归。“这股傻劲儿回味起来颇有意思”——朱自清评价自己这段寺庙购书经历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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