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于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对金额5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无需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力争主要商业银行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2018年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支持上海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科创中心建设。
为了切实发挥中央银行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增强民营企业信心,《实施意见》运用了多种货币信贷工具“多管齐下”切实传导优惠政策:一是要求充分发挥再贷款定向调控、精准滴灌功能,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同时努力撬动金融机构运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二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要求对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不设单张和总额的限制,对有一定规模和行业知名度的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重点倾斜。开通科技创新企业票据再贴现绿色通道,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小额票据(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优先办理再贴现。力争每年办理民营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贴现超过150亿元,把央行再贴现优惠政策切实传导至民营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三是落实“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政策,要求发挥金融管理部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债券市场专业机构等多方合力,通过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四是发挥好抵押补充贷款资金的引导作用,要求辖内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加大对科创和外贸领域重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针对上海的科技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超过九成的特点,《实施意见》要求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精准滴灌”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缓解民营和科创企业融资难并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具体创新措施包括: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服务创业群体;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债融资;探索发行“双创”金融债券;便利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跨境融资和跨境担保;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开展投资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实施意见》,在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方面,对金额5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无需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企业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金额由原10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债融资,《实施意见》要求金融机构积极发展定向可转票据、信用联结票据等适合定向发行方式的创新产品,推动开展融资工具含权化和结构化试点,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科技创新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提供差异化的融资产品。
为了给民营和科技创新企业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融资环境,《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一方面,加强信贷考核监测与正向激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依托宏观审慎评估(MPA)和货币信贷导向效果评估,强化对定向降准、央行资金运用方面的考核,并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绿色信贷专项评估指标,引导金融机构提升相关领域信贷支持力度,逐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力争主要商业银行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2018年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对支持成效突出、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央行上海总部将在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中予以体现,并在200亿元常备借贷便利额度内优先给予流动性支持。
作者:唐玮婕
编辑:张晓鸣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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