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见驾驶员正更换轮胎,民警上前给予帮助,不料却查获无证驾驶人员。近日,上海奉贤公安交警在执勤执法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当事人李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两项违法行为,被奉贤交警合计处以6500元罚款以及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4月25日下午,奉贤公安分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小宋在巡逻执法过程中,在S4高速海湾进口往市区方向1公里处,发现一辆牌号为闽J*****的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由于车辆爆胎,驾驶员正在使用千斤顶更换车辆轮胎,民警遂靠边停车并上前查看是否需要帮助。
见民警上前帮忙,驾驶员竟隐约间略显紧张,答复民警的询问也支支吾吾。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后民警要求检查其驾驶证,该男子递上来一张名叫顾某的驾驶证。但当民警拿到该驾驶证时,却感觉该驾驶证纸张、字体有异样,有伪造嫌疑。民警遂对该驾驶证信息进行比对,发现身份信息有出入。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并查实,该驾驶员真实姓名叫李某,其承认自己之前因吸毒,驾驶证早已被注销,但为了能驾驶机动车,便想办法找人办了张假驾驶证。随后,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并移交审理部门。
5月10日,记者在拘留所见到了嫌疑人李某。李某坦言,这次自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没想到一开车就被警方逮了个正着。
目前,李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两项违法行为,被奉贤交警合计处以罚款6500元,以及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奉贤交警事故大队副大队长蔡杰告诉记者,“驶员被注销、吊销驾照后,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等同于无证驾驶。”
警方正告广大市民:开车上路必须取得驾驶资格,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作者:何易
图:奉贤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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