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迈向现代化强国的进程已经开启,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已经明确,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将成为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我们要高度重视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通过高水平创新网络、高质量创新制度和高效率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协调,盘活一切可以使用的创新要素,提高关键创新资源的质量与水平,为中国现代化进程注入新动能新优势。
各国经济发展实践表明,创新是推动经济现代化的关键手段,更是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必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如何理解国家创新体系,以及如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事关中国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这是基于国家现代化实践进程的科学归纳和精确提炼。国家现代化的质量和进程取决于国家创新能力与速度。近年来,中国经济虽然深受复杂多变外部环境的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有所回落,但中国经济质量却在不断提升,其驱动力就来自创新。根据国家统计局研究显示,2021年,我国转型升级指数为160.9,增长7.0,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扩张,2016-2021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分别为146.9、191.2、257.9、325.5、440.3和598.8,分别比上年增长22.8%、30.2%、34.9%、26.2%、35.3%和35.4%。
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关于科技发展的复杂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国家管理与引导创新的实践问题。在笔者看来,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创新活力充足、体制机制高效、创新成果高质的开放型、结构化的综合系统,它能够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它是由国家科研机构、地方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和民间科技中介机构等组成的有序结构,分别发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知识应用等各有侧重的功能。
要提高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就需要弄清楚决定国家创新能力的要素构成,明确创新体系的组织架构。具体来说,国家创新体系的创新能力取决于三类要素的质量及其相互协调水平:一是行为主体要素,即谁在创新,包括科技型企业、研究型大学、重点科研机构、科技信息中介机构等。这类要素的活跃程度决定了国家创新体系的能力,通过对它的培育和创新能动性的驱动,可以提升国家知识创新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扩散能力。二是环境制度要素,即如何保障创新,包括驱动创新的体制、运行机制、管理、保障条件等。这类要素主要服务于创新行为主体,它们的质量水平决定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健康程度,具体表现引导创新的政策制定、创新人才的管理和创新的社会支撑。三是对象客体要素,即创新什么,特指科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人才教育和培养创新等各种创新的形式。要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就必须拥有更多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创新要素,能否吸引到足够多的高质创新要素,决定着国家创新体系效能提升的速度和程度。所以,国家创新能力的差异,归根结底在于可使用创新要素的规模与质量的能力。
明确了三大创新要素的内容及特点,我们还需要深入国家创新体系中进一步探讨其构架问题。根据创新管理理论的启示,创新要素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底层内容和物质基础,这意味着建设并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效能需要以创新要素的数量扩张、质量提升和内容整合为目的,必须全面聚焦优化国家创新网络建设、完善国家创新制度和壮大国家创新平台三大板块全面发展的重点任务。
**建设并优化国家创新网络
国家创新网络是由创新行为主体和政府部门构成,提升创新型国家整体效能,要重点建立高水平的国家创新网络,即在整个国家空间范围内建立一个符合发展要求和国家特点的创新网络。这需要对网络中各类主体从事的创新活动进行功能分工,通过政府驱动整合加强彼此间的有机联系。
根据创新行为主体与创新对象客体的关系,我们可以将国家创新网络分为三个体系:一是由研究型大学和重点科研机构为主构成的知识创新体系,它是技术创新的源泉;二是以高技术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它是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部,是经济发展的依托;三是由各种社会中介和科技推广部门组成的创新技术扩散体系,它在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中起到重要作用。从运行机理上看,三大体系都致力于提高国家知识资本和知识超越能力、人力资本和人才创新能力。其中,推动三个体系有效连接和协调运转的主体是政府。在这里,政府主要承担三大任务:一是政府对知识创新体系的服务,主要表现为对教育和科研的投入;二是政府对技术创新体系的保护,主要表现为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市场、制定法律、监督管制、市场引导等措施对企业创新行为施加影响;三是政府对创新技术扩散体系的推动,主要表现为政府鼓励建立和完善现有市场经济中介组织体系,通过政策制订引导他们推动创新技术的扩散和吸收、创新人才的吸纳和转移。
**制订并完善国家创新制度
国家创新制度是提升创新型国家整体效能的关键手段,其核心在于加强对关键创新资源的培育、管理,切实实现关键创新资源的有效整合。这里所讲的关键创新资源是最为广义上的与创新成果直接相关的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人才。人才是实施创新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人才创新理念的培育、人才的激励等。二是制度。它是保证创新效率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创新主体的驱动、协同研究机制的建立、科教资源的有效配置、“市场—政府—社会”在创新行为上全面互动的机制设计等。三是资金。它是确保创新发生的根本条件,主要包括创新资金从哪里来以及怎样保障使用效果等。
在提升创新型国家整体效能的过程中,要以提升关键创新资源使用效率为目标,这是保障创新能力的条件。比如通过对创业人才创业激励机制的完善,尽快形成与重点产业及战略规划相适应的人才储备队伍;通过对地区文化的提炼与传播,尽快提高人才本体竞争力、企业本体竞争力的水平。通过战略型高科技产业创新导向的机制建设,尽快形成支撑国家创新能力的产业中坚力量。通过创新主体良性互动的制度建设,尽快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具有经济价值和市场优势的产品。正是立足对关键创新资源培育和管理这一基础,要力求最大程度地发挥全社会对创新的支撑作用。其中,各类创新型中介的行为应保持在以促进创新主体和应用主体间的联系与合作为重点,发展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技术评估、技术交易、风险资本市场、人才流动为主要内容,以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为保障的技术与产业、金融资本结合的社会支撑系统,最终为创新型国家效能提升创造更为宽松、更为有效的制度环境。
**发展并壮大国家创新平台
建立高水平的国家创新平台,可以最大程度确保创新的重点和发生的领域始终与国家产业重点以及经济目标保持一致。本质上讲,创新平台创设是为了适应跨区域创新要素整合的需要。这里所指的创新平台,既可以是由政府设立的创新型协调机构,也可以是由企业或者社会中介创设的创新型组织,既包括国家从顶层设计高度统一创设的创新平台,也包括经国家认可、由具有较高创新基础地区创设的各类平台。主要包括,产业创新平台、专业服务平台、资金融通平台、虚拟联合平台、创新监督平台、创新预警平台、利益协调平台等。要注意的是,创新平台创设的目的是为了国家创新网络的优化,因此任务中心要聚焦创新要素的盘活和创新成果的共享。
从阶段上看,在国家创新平台建设初期,应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创新具有时间周期长、投入大、外部性强的特征。与此同时,要加强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到跨区域、跨行业创新资源整合的进程中,引导企业资源整合行为沿着“被动—自觉—自发”的路径逐步演进。具体来说,一是通过将各个部委、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的信息网络连接起来,形成信息面覆盖全国的社会共享的“公共信息平台”;通过公开政府所掌握的信息资源,实现对跨地区、跨行业的信息资源的整合。二是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从顶层设计高度推动跨区域创新平台的协作,推动地区之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现有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以及社会各类科技资源之间进行整合,形成各种创新要素的互动协调,使各方面科技力量相互关联。
特别强调的是,创新网络、创新制度和创新平台是三个同等重要的任务内容。实践中,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必须完整、准确、全面推动三大板块的发展,促进它们彼此之间的有效协调。具体来说,通过创新网络的优化、创新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平台的壮大,将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主体与知识创新主体的结合,激发国家创新活力。为此,要高度重视不同地区创新资源的对接,超越单一地区封闭式整合资源的思维方式;要高度重视与全球创新体系的衔接,争取利用全球一切可以利用的知识、运用全球已取得的成果,稳步提升我国的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
总体而言,中国迈向现代化强国的进程已经开启,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思路已经明确,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将成为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在此过程中,我们要高度重视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通过高水平创新网络、高质量创新制度和高效率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协调,盘活一切可以使用的创新要素,提高关键创新资源的质量与水平,为中国现代化进程注入新动能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