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在总结近年来上海地方立法在引领、推动、保障自贸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先行先试方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遵循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综合、集成了多种上海首创并已成功复制、推广的地方立法授权方式,最大限度地支持、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同频共振又一次成功演绎
浦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承担着多项国家战略任务,既是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的推进器、加油站、压舱石,又是国家层面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试验田。浦东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将迎来30周年,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再奋进的关键时期,中共上海市委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了一批具有突破性、影响力的支持举措,其中包括赋予浦东新区上海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进一步在经济调节、行政审批、规划制定、综合执法等领域对浦东新区加大放权力度,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行使的经济领域行政管理职权,除确需由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授权或委托浦东新区依法实施。与此同时,深化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推进工业品生产许可审批转认证。这些重大改革涉及对政府法定职责的调整,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变通执行,需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对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调整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在摸清、摸准浦东新区立法需求、制度需求的基础上,及时出台法律性问题的决定,力求为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法治保障提供一整套方案,确保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实施,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精准施策,打造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障体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今社会,任何实质性的改革都必须经得起合法性的拷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鉴于法治保障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前瞻性,决定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以问题为导向、需求为导向、实效为导向,为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打造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障体系。
在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的法治保障层面,决定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实际需求,制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在有关地方性法规中作出规定,促进浦东新区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在一定期限在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本市地方性法规的部分规定;本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凡与国家推进浦东新区改革开放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决定不一致的,自动调整实施。
在市政府提供法治保障层面,决定规定: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市人民政府可以聚焦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发展、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等重点领域,制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经济领域行政管理职权,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决定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但确需由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除外。
在浦东新区提供法治保障层面,决定规定:
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基本原则,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可以聚焦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发展、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等重点领域作出相关决定、决议或者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围绕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依法决定在一定期限在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本市地方性法规的部分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我们坚信,决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法治上海的良好形象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浦东新区改革开放的法治环境,为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效化的法治保障。
(作者:丁伟,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法学教授)
作者:丁伟
编辑:周辰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