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丰富和拓展了人类社会国家治理模式。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改革开放已届不惑之年,其间国务院机构一共集中进行过7次改革。机构改革的次数之所以如此频繁,原因就在于这几十年始终处在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调整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状况,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然而,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小草帽”之类的窘境,凸显了政府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履职能力方面的问题与短板。比如,在一些领域,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等等。破解这些问题,最根本的是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通过深化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政府机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这次机构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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