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八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90人,出席19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6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监察法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草案建议表决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监察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决定将监察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17日下午,各代表团对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进行了酝酿,对人选名单一致表示赞成。
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这2个人选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任命。
3月17日,主席团第七次会议提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名单后,各代表团于17日下午进行了酝酿协商。代表们对3个人选名单表示赞成。
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上述人选作为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
主席团第七次会议提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名单后,各代表团于17日下午进行了酝酿协商。代表们对这个人选名单表示赞成。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上述人选作为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
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希、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