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时代来临,0-3岁托幼问题如何解决?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下午现场处理代表建议。市教委透露,本市正酝酿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
徐增增代表来到了市教委的“摊位”前,询问目前0-3岁早教市场政策细则的进展情况,她说:“虽然上海近期出台了‘一标准两办法’,但制度中尚未明确3周岁以下政策细则,目前市场上早教政策细则缺失、早教资源不增反减,早教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仍然存在。”
徐增增说,依托幼儿园和社区提供 0 ~ 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是发展趋势,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幼儿园收托 0 ~3 岁婴幼儿的较少,大部分由民办托儿所来负责; 而社区又是一种非政府组织,加上我国的社区建设还不够完善和规范,根本无法满足广大社区居民对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需求。
市人大代表、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处长杨振峰回应,“目前由市教委牵头,和其他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经过深入调研,正在整合调动各方资源联动,酝酿出台3岁以下幼儿托育标准。”
“托育标准能解决目前的哪些问题?”徐增增代表追问。
杨振峰说,“在该标准中,对托育机构的准入、场地、从业人员与幼儿的配比、从业人员资质都将有严格规定。比如,规定托育机构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托育从业人员与幼儿的配比应符合一定比例,具备相关资质等。”
标准出台后,目前市场上已经存在的各类托育机构将全部纳入标准体系,符合标准的准予继续开办;未达到标准的,经整改后符合标准可以继续开办。“幼育机构涉及到千家万户,将采用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家庭为基础、政府托底的方式有序开办。”
徐增增进一步向教委建议,通过细则来加强对早期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政府不仅要关心和重视早期教育,还应该推动和领导各部门分工合作,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还应明确早期教育的监管主体,确定准入门槛。”为了加强规范化管理,徐增增还建议成立监督指导小组,每年根据早教机构及其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随访、抽检和督导。
从长远看,通过细则也是鼓励多种体制发展早期教育事业的良好方式。徐增增表示,在鼓励多种体制发展早期教育的同时,应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欢迎、鼓励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到早期教育当中,同时,也应该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加大指导支持和保障监督的力度,使其能更好地发挥早期教育这项社会服务功能,为家长和婴儿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和服务。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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