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副市长吴清表示,《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是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的基本法,在内容上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作了系统性、体系化和制度性安排。考虑到科创中心建设的内涵非常丰富,要在一部条例中对科创中心建设的方方面面都作出详细的制度安排,确实有一定难度。为此,通过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来贯彻落实《条例》,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事实上,自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上海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总要求后,本市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也就是通常讲的“科创22条”和“科改25条”等政策,以及《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初步建立了本市科创中心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体系。
特别是去年发布的“科改25条”,着眼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在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发展、激发广大科技创新人才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改革优化科研管理、推动科技创新合作、推进创新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5项重要改革任务和举措,对于增强上海的创新策源能力,有效推进原创能力、治理模式、政策协同适应性,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条例》的出台实施,为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制度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但如何做好落实,始终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今年,作为贯彻《条例》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正在研究进一步推动科改“25条”的完善和优化落实,力争研究出台更符合上海实际、具有更大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举措,为本市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此外,也将根据国家有关科技创新的新要求、新动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有序推动科技创新领域的地方立法,不断完善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的“双轮驱动”。
作者:沈湫莎 张晓鸣
编辑:储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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