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不成双方对簿公堂
令人郁闷的是,当夫妻俩事后找到旅游网站协商退还团费时,却遭到了拒绝。经反复沟通无果,夫妻俩只得将经营该旅游网站的公司诉上法院,请求判决其返还全部报团费用,并支付报团费用20%的违约金。
法庭上,张小姐认为旅行社在出发当天才告知自己无法出行,造成夫妻俩无法提前解决同行问题,也无法更改行程或与伊朗领事馆联系沟通以解决问题,所以旅行社应当退还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旅行公司辩称,自己在张小姐被拒签的问题上没有任何过错,且旅行社也是当天才得知签证出现问题的,并没有违约。而孟先生明明可以一人出行却自愿放弃,所以夫妻两人要求旅行社退还孟先生的旅游费用没有依据。
旅行社有过错理应退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孟先生夫妻两人在约定出发日期前近两个月就将办理签证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并提交给了旅行社,且提交的材料不存在虚假不实情形。但旅行社在临近旅行出发前才将签证材料送交领事馆,导致张小姐在出发当天才得知自己签证未通过而无法出行。
法院认为,因旅行社迟延申请签证导致张小姐在得知被拒签后,没有时间去争取解决问题或调整旅行计划,因此旅行社应对合同无法履行后张小姐所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而就旅行社称孟先生可以单独出行但自愿放弃一事,法院认为孟先生和张小姐是夫妻关系,共同出行是两人报团旅游的主要目的之一,因此旅行社拒绝退还他的旅游费用于理不合。
对于已经发生的申请签证费用,法院认为由于双方都无法证明张小姐的签证未顺利出签是对方的过错,考虑到出国签证办理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故法院认为已经产生的签证费用应当由孟先生夫妻俩承担,同理旅行社也无需承担旅行费用20%的违约金。
最终,法院判决旅行社退还孟先生夫妻两人除签证费外的全部团费。一审判决后,旅行社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