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11月1日电,记者1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宁夏教育部门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为学生减负增效,并明确学生是完成作业的主体,教师是设计和评价作业的主要责任人,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家长代劳的作业。
根据宁夏教育厅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倡导教师自主编制作业,合理改编现成作业,杜绝不加选择地成册布置作业。教师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要求家长对书面作业检查并签字,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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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学校要建立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探索建立各学科作业库,不断丰富和完善作业资源。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每天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总时间最多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时间控制在1.5小时之内,学校须按年级做好课后作业量的学科平衡工作。
此外,教师要科学、系统、合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提倡“基本作业+弹性作业”模式,逐步解决以翻印配套练习或以套题、教辅练习代替作业的问题,切实杜绝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作业,学校应倡导探索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制度和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据悉,宁夏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把学校的作业质量、作业负担等情况纳入督导内容,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作业管理中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原题《宁夏:中小学家庭作业不得变成“家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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