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套路贷”团伙案件,赵洋等1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他们通过“阴阳合同”、虚构银行流水以及层层“平账”等方式,将“小贷”滚成借款人无力偿还的“巨债”后,顺势将借款人的房产收入囊中。
签订“不平等条约”
2015年12月底,小李因急用钱,通过一张小额贷款宣传卡片联系上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一个自称“王总”的人与小李见面,告诉他公司规定借2万元要写10万元的借条,但承诺只需还款2万元。小李虽疑惑不解,但为了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小李只得狠下心同意这“不平等条约”。
借贷当天,“王总”首先带人上门看了小李的房子后,将他带至银行附近,要求他在多张空白打印纸上签字并按下手印。然后,“王总”转账10万元到小李新办的银行卡上,并让小李当场取出,抽走8万元并扣除一个月利息400元后只留给了19600元给小李。最后,要求小李写下10万元的借条。
眼看还款日期到了,小李却无力偿还。2016年5月4日,“王总”等人以“走程序”为理由,半欺骗半威胁小李再写下一张50万元借条,补上之前欠下的钱。“王总”还带着他做了50万借款公证和房屋买卖授权委托公证,而后又重复第一步操作方式转账50万元至小李银行卡上取出现金并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