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易 通讯员 郑一骥
女子被侵犯后受惊报案,实属天经地义。然而日前两名年轻女子,报案后反被警方拘留。这到底怎么一回事呢?
2017年5月19日,浦东公安分局横沔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女子与姐姐被一男性网友带至浦东康桥镇川周公路某旅馆持刀威胁并被强奸,之后又在次日被盗走其放于房间内的黄金项链一条。案情重大,接报后横沔派出所会同三林分区指挥部、网安支队,立即开展侦查,从仅有的线索入手,利用多种侦查手段,很快就掌握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但在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嫌疑人多次进出过旅馆,且姐妹两人都有单处的时间,完全有机会报警,案件疑点重重,其中可能另有隐情。
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民警迅速出击很快就在浦东航头镇某处将嫌疑人程某抓获。经审讯,程某交代了自己盗窃黄金项链的犯罪事实,但对于强奸一事始终矢口否认,只表示当时是与车某姐妹两人在旅馆房间内谈好价钱才发生的性关系。在调查过程中,民警根据程某提供的三人间的微信聊天记录与前期侦查时案件的疑点进行分析,推断出车某两人被盗窃钱财后欲借警方之力追回损失财物,同时想逃避自身卖淫的事实,故谎报被强奸。5月20日民警传唤车某姐妹两人到所接受调查,在证据面前,两人终于说出了由程某带至康桥镇川周公路某旅馆房间内,双方谈妥嫖资后三人发生性关系,后因钱财被盗想追回财物才谎报警情的事实。
现犯罪嫌疑人程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处刑事拘留;违法嫌疑人车某两姐妹因涉嫌卖淫,均被处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