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口供:我想救她
监控显示,侯林江在离开案发现场之后,打车去七浦路买了衣服。但在之前的提审中,他从来没有提到这一点。在之后的提审期间,检察官向他求证了这件事。
这一次,侯林江再次翻供,他不仅承认进了门,还承认接触了死者。因为他想把被害人抱下楼抢救,导致身上沾了血,这也是为什么他出小区要变装的理由。因为沾了大量的血,侯林江只能把外套和裤子全脱了,然后打车去七浦路买了套新的。
每一次提审,随着司法机关提问的不同,侯林江一直在揣测司法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以此重新编故事撇清自己。虽然他的口供每次都不一样,但办案人员相信他们正一步步逼近真相……
司法机关通过证据链,逐渐还原了案发的前后经过。案发前夕,侯林江欠了一大笔信用卡债,为此,他只能租住在青浦区每天15元的日租房里。在见到被害人网上的招租信息后,他来到了案发地附近,反复踩点后,戴着口罩进入小区。
作案后,他换了衣服,打车去七浦路买了裤子和鞋,并将沾了血迹的鞋裤和作案工具丢弃。之后,侯林江坐地铁回到了青浦的暂住地,在他当天晚上的手机搜索记录里,可以看到他围绕着入室抢劫杀人,抢劫杀人,故意杀人这三个关键词搜索了一晚上……
零口供,是不是就是不说话?侯林江不停地在说话,甚至有一种表演的欲望。然而在证据面前,咬死不认也终不能免除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