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孩生前最后的通话记录和小区监控,警方锁定了两个嫌疑人:
左边这个红衣男子,案发当日下午在小区门口徘徊良久,然后戴了口罩折回来走进了小区;右边这个白衣男子,在半小时后离开,手里提了一大袋东西,戴着顶帽子低着头。
然而,一张交通卡的刷卡记录,将这两个人联系在了一起。这就是同一个人!
可是,当警方确认到这点的时候,这个嫌疑人已经用身份证实名购买了开往东北的车票,而火车已经从上海开走了。
上海警方迅速发布了协查通知,当铁路公安从安徽宿州将这个侯林江押回上海的时候,还在他的身上查获了被害人的手机和身份证,与此同时,他的“表演”也开始了。
第一次口供:与我无关
侯林江说,身份证是他的前女友,而手机是他在浦东某个小树林里捡的。他说他跟被害人完全不相识,当天也没去过案发地点,警方根本就是抓错人了!
那么为什么早不走,晚不走,侯林江恰巧选择在案发时间之后离开上海呢?他自己是这样解释的:过年想回家,买不到票,太思念父母亲人,于是就回去了。
然而,从司法机关从侯林江手机里还原的短信记录来看,他的父母的确苦苦哀求他回家,可是侯林江当时的态度却异常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