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今日指出,对于一般的失信企业,只要一年内不再发生规定的一些失信情形,经过评估和核查,可以恢复为一般信用企业。但对于恢复信用后再违规的行为,他强调:“我们会加重惩戒。”
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李国等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会上,有记者问:如果一个企业一不留神成为一个失信企业的话,这个周期有多长,戴上黑名单这个帽子的周期多长,如果他想摆脱黑名单这个帽子需要经过哪些过程?
李国表示,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肯定要惩戒得有力,惩戒到他能够受到一些失信影响,这样他才会真正达到让失信企业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效果,所以对这方面的惩戒肯定是有一些严格要求。
“但是我们也知道,有一些企业失信是故意为之,有一些长期失信的不良记录,但也有一些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属于过失或者不是经常性的。”李国说,“我们说惩戒,既是一种结果,同时也是一种手段,我们也应当让一些迷途知返,希望诚信守法的企业有一个改过自新、走上正途的道路,所以我们在制度安排上有这样一个考虑”。
李国指出,对于一般的失信企业,只要一年内不再发生规定的一些失信情形,经过评估和核查,可以恢复为一般信用企业,享受到与一般企业同等待遇。
他强调:“这里边很重要的一点,我们特别要提醒的是,不能说今年违法违规了,明年歇一年,后年再来,如果形成一种恶意循环,我们会加重惩戒,而且今后也不会总是给你开绿灯,特别是一些企业背后的个人,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因为企业都是由具体的自然人按照有关的规定注册的,也是由自然人进行管理的,所以通过改头换面去逃避惩戒这种行为也是不允许的,我们也会在措施里面予以关注和管控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