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晓鸣) 昨天是新版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简称 《条例》) 正式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为贯彻 《条例》 实施,昨天早高峰期间,浦东交警在世纪大道浦东南路路口开展执法,共查处非机动车闯禁的违法行为十余起、驾驶员或乘车人员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三起,以及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一起。
昨天上午8时16分,一辆沪牌奔驰轿车自西向东沿世纪大道行驶,到浦东南路右转时被交警拦停。交警告诉驾驶员,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但该车在右转时并未让行对向的左转车辆,违反了相关规定。交警对驾驶员依法处以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
尽管路口设有非机动车禁行标识,但在当天的执法中,仍有多名市民淡定地骑行在世纪大道上。上午8时35分,一名男子因骑非机动车“闯禁”被拦下,其称自己是被百度地图导航至此,并不知道这条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几分钟后,市民王女士也因同样的原因被交警拦下。王女士称,自己这个路口经常走,并没注意禁行规定。最终交警对两人分别处以50元罚款,并进行了教育。
据交警介绍,世纪大道浦东南路路口毗邻八佰伴商圈与正大商圈,早晚高峰时车流量巨大,“世纪大道是禁非的,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要借道世纪大道,应当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