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交警对货车超长载货进行查处。袁婧摄
本报讯 (记者刘栋)昨晚8点,全市交警部门开展夜间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南北高架汶水立交东侧,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高架交警支队民警设点对夜间城市快速路货运车、摩托车闯禁令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
晚间8点30分许,一辆“沪D21259”货车从南北高架汶水路上匝道驶入高架,车上装载着纸箱。从侧面可以看到,纸箱已超过了货车的侧板,高架交警随即将其拦下。与此同时,一辆载着毛竹的“沪BL0115”货车又沿同样的路线驶入高架,货车后方的毛竹远远超出车身达一米。记者注意到,车上的毛竹只经过了简单固定。交警表示,一旦遇到急刹车等情况,毛竹极有可能会飞出车身,相当危险。这两辆货车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两名司机被处以记1分、罚100元。
21点多,一名年轻男子骑着一辆鲁牌白色本田摩托车在车流中穿行,从中环方向驶入南北高架道路,高架交警立即将其拦下。记者看到,该男子身上还穿着“谨慎驾驶”的反光马甲,戴着头盔,肘部和膝盖都有护具,装备十分齐全。这名尹姓驾驶员告诉交警,他今年29岁,是两天前从山东出发,一路走国道来上海游玩,在沪停留2天,这次是从华夏中路沿中环驶到此处。他说,自己知道二轮摩托不可以驶上高架,但抱着侥幸心理,又贪图快速,所以上了高架。因其闯禁令的违法行为,交警对其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交警告诉记者,该驾驶员还存在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由于其仍处于实习期,其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
晚上9点30分许,一辆牌照为“沪BEW556”的解放牌蓝色货车从南北高架主路驶进交警的设卡点,交警将其拦下。南北高架汶水立交以南道路不允许货车通行,当民警告知司机涉嫌闯禁令时,司机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禁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交警对其处以记3分、罚200元。
在现场,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表示,随着大整治的进一步推进,交警部门整治力度丝毫不会减弱,始终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会安排警力加强道路一线执法管理。“从今晚整治的情况来看,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多,应该说较整治前有了大幅下降。”
据透露,8月1日至3日,高架交警部门通过夜间集中整治,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8起,其中涉及违法鸣号、货车违法、涉牌涉证违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