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那些不堪的记忆,都是最珍贵的东西
我从小就想当警察。高考填志愿,我报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当年学校在上海就招一个女生。等到上解剖专业课时,我才被吓得够呛,也曾对自己“稀里糊涂”选择这门专业后悔过。
那时我想,虽然是刑事科学技术系,毕业了不能直接面对罪犯,但是也能破案伸张正义——用真相还原清白与公道,那么我要面对的血腥恐怖的场景,腐败难闻的味道,都成了严肃的工作对象——我必须全力应对,找出真相。
在一个公司停车场内物品被盗案的现场,当时中午室外高温达到40多度,我头顶烈日一边勘查一边掐着自己的胳膊默念“别中暑啊,千万别丢人!”。由于外围现场太大,我在仔细搜寻了足足两个多小时后,终于在停着的一辆车前牌照右侧处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关键证据——一口浓痰。
尽管我脑子里知道对于破案这是“如获至宝”,但胃却诚实地给出了强烈的反应——抑制不住地阵阵干呕。
还有一次是在市郊一处野外抛尸案现场,被害人的尸体被发现在芦苇荡里。当时尸体已高度腐败变成黑色,头上苍蝇飞,脚下蛆虫爬,难闻的气味令人作呕。等我完成现场勘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能回想起当时的画面。
可是作为一名刑事技术民警,不论你多爱美、多爱干净,在案发现场这些习惯都必须让路。其实谁又能说,当一名女刑警投入工作之时,不是美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