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一于明治六年(1873年)五月辞官,同年六月成为第一国立银行总督。在这以后的漫长时期里,荣一再也没有任官,沿着一条笔直、平坦的大道坚定不移地为我国实业界的发展和全社会的文明而鞠躬尽瘁,呕心沥血。到了这个阶段,荣一才算真正称得上所谓士魂商才的伟丈夫。从这个意义上说,荣一真正的生涯是从明治六年(1873年)六月以后开始的。但如果认为荣一在这一年五月前闭上前半生变化多彩的帷幕,在六月里立即出现在新的舞台上,这未免过于奇特,令人难以置信,似乎是为了站在第二个舞台上而从第一个舞台里逃脱似的。在社会上并不是没有这样的人物,而荣一却不是这样的人。当然在这以前荣一曾经想置身于民间,尽量多尽些微力;又因为藩阀派系的关系受到了一些不快的刺激,但这些心理上的因素不可能在实际的生活中如此巧妙地遇合。还是社会发展趋势决定了实际生活的变化,吸引着合适的人物。从大藏省到第一银行,其移迁之敏捷像从这棵栗树跳到那棵栗树一样。一般的人失业后,尽管短暂,也总会有个失业的生活过程。荣一完全没有这个过程,可见是多么地顺畅啊。何况这个移迁之重大足以将他的人生一分为二。荣一与井上联名写下万言书,愤然离开政府,在其他人看来,也许有刘备骑马越澶溪时的紧张感。可是他泰然处之,置身于官尊民卑的社会中,这也反映了荣一的风格。
荣一的命运如此自然地转折,这里面有同样自然的原因。本来我国在第一银行之前没有别的银行,将“邦克”翻译成“银行”的是荣一。这里“银”不全是指银而统指金银,“行”是由人们所说的一百二十行及明代人们所说三百六十行,即店铺、业务、或丝店、米店、石店的店的意思。过去银行的名称也并非没有人使用过。但荣一作为第一国立银行的创始人,将“纳雄耐尔邦克”翻译成“国立银行”。“银行”这个词在我国使用,是通过荣一实现的。当然,这件事的根本原因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不能将一切都归结到荣一的善良心情或聪明才智上。人创造了银行,同时历史的发展又推动着人的前进。只要是时代的善良之子、聪敏之子,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会取得事业的成功的。
我国过去虽然没有银行,也没有这个名词,但是德川时代三百年的太平和文明也使得社会适应经济需要,成立了类似银行的组织,如御为替组、御挂屋、大两替、札差等等。所谓御为替组和御挂屋是指一些资产雄厚,信誉高的商业家为中央政权及地方政权的权力者通融金银;两替是指在各种货币及地金银的交换过程起融通作用的组织;札差是指在江户、浅草的藏前、即米仓所在地前围成一围的富豪商人,专管幕府士族的米供给事务和融通货币与米之间的流通,还以其预定供米粮的定量为担保,对士族们借贷米粮及其他物品提供方便,每年俸禄到手后,士族们将所借米粮还给商人。这其实已经在某种程度起着银行的作用了。世人熟知的大喔晓雨、村田春海等就是这种富商,其中伊势四郎在明治维新后仍然保持稳固的地位。可是像这类经济机构在明治时代已不能满足需要,随着封建制度的崩溃,当然需要产生新的机构、组织。
回顾我国银行成立的历史,自然地了解了荣一辞官后立即成为银行家的过程。明治政府刚成立时,就在会计官中设置了商法司。明治元年(1868年)在商法司的监督下设立了贸易商社,以三井八郎右卫门为总头取。贸易商社执行的事务后来交由通商会社。明治二年(1869年)废除了商法司,同时废除了会计官,成立了大藏省。通商司属于大藏省管辖,不久又属于民部省,明治三年(1870年)七月再次归大藏省管辖。到了明治四年(1871年)七月,通商司也全部废除。成立通商司时,政权赋予的权限几乎涉及经济的所有方面:“促进物价平均,流通正常的权限;建立货币兑换商品的权限;促进货币金银流通、以影响市场行情的权限;指挥港口贸易的进出口的权限;建立诸商社的权限;监督商税的权限,”等等。在通商司监督下,设立通商会社,交易会社等商社,命其经营。
通商会社在东京、大阪、兵库、大津、堺、小滨等地开店,通过内地商人的合资,进行对外贸易,还进行物品的抵押借贷,处理各地物产供应、贩卖事务;有时还附带地经营仓库业。交易会社同样地是在各地鼓励富豪商人合资而成立的。政府为了补充其资本的不足,给通商会社和交易会社都贷了巨额资金。这同前面所记述的太政官札一样,一方面可以说是保护工商业,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将巨额的纸币强行摊派给地方商人,以图其流通。这个会社也在东京、横滨、新潟、京都、大阪、神户、敦贺等几个地方设立店铺,主要协助通商会社,同时促进民间金融货币的流通、经营钞票兑换、储蓄、贷款、外国货币及古金银的买卖等业务,还有发行纸币的特权。这些几乎与今天的银行业起着相同的作用,可以说是银行的滥觞。
《涩泽荣一传》
〔日〕幸田露伴◎著 余炳跃◎译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6年11月出版
38.00元 32开 124页 140千字 精装
ISBN 978-7-5520-1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