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榆中路一花店内查收违法烟花爆竹。本报记者赵立荣摄
本报讯 (记者何易)2017年元旦假期刚过,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禁燃令”进入了第二年。上海公安消防部门昨天表示,今年上海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涉及烟花爆竹销售的管理措施甚至更加严格,不仅对违法运输、储存、销售传统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查处,对在禁燃区域违法销售、燃放冷烟花等小型烟花爆竹也绝不姑息。
元旦小长假,黄浦公安分局南京东路派出所民警在西藏中路延安东路巡逻期间,发现该区域内 (外环内,属禁售禁放区域) 有一名男子正在违法兜售冷焰火,民警当场将违法嫌疑人刘某抓获,收缴冷焰火两盒。警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依法对该嫌疑人行政拘留五日。据消防部门介绍,冷焰火是采用燃点较低的金属粉末,经过一定比例加工而成的冷光无烟焰火,燃点在60℃至80℃,外部温度30℃至50℃,燃点相比普通焰火更低,但仍存在火灾隐患。
连日来,本市各区公安消防部门重拳出击,查处多起非法烟花爆竹案件。奉贤区奉城镇塘外派出所在位于塘外社区人民西路272号大门食品店,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当场查处违法嫌疑人吴某,行政罚款5000元,收缴划炮320盒、高升18个。松江区中山派出所民警在清查行动中发现,松东路某烟酒商行内有部分烟花爆竹,并有违法销售行为,遂对店内进行检查,现场发现32支高升和4卷鞭炮。为核查烟花爆竹来源,警方对该店经营负责人陶某等人进行传唤,并当场收缴现场发现的烟花爆竹。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嫌疑人闪烁其词,推断他可能还私藏有烟花爆竹,于是民警到其对外出租的房屋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烟花爆竹。民警综合情况研判,该店内应该还有烟花爆竹,遂决定对该门面进行再次搜查。全面检查各暗角及纸箱后,并未发现烟花爆竹。当民警检查屋顶装饰时,发现钉在墙上的密封玻璃后面疑似存有物品,于是取开所有的钉子,发现大量烟花爆竹。本次清查行动共查获该店303盒、13箱烟花,45卷鞭炮。
去年12月16日,嘉定区黄渡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小商品市场摊位上,有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现象,后通过视频守候,抓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苏某。据其交代,民警在其经营摊位附近的出租屋内,当场查获20多箱各类烟花爆竹。目前,苏某因有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查获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