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全年发放总金额应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收入总额的30%以内,年人均发放金额标准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5%。
江西
1200元
重庆
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500元以内,国庆节慰问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其余法定节日慰问标准均控制在100元以内。
四川
节日慰问品和对会员本人的生日慰问,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500元以内。
云南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工会可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贵州
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它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
河南
1000元
内蒙古
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800元。
陕西
逢年过节慰问全年一般不超过三次,每位会员每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甘肃
1000元
青海
1000元
新疆
1200元
其他单位如何规定发放
但是请注意,这个要是工会才有!
而且即使加入了单位工会,
也是只可以,不是应该,
劳动法律没有硬性的规定,
是否发放年终奖,
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