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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无准入门槛
针对由此衍生出的“售卖裸条信息”及“肉偿”等灰色链条存在的问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互联网金融法律专家左胜高分析认为,以裸照进行质押是无效的,借款人可及时索回并要求彻底清理。借款未还时,放贷人以裸照进行威胁或出售,该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传播淫秽物品等刑事犯罪,将照片中的身份信息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害人可以第一时间报警。发现个人照片或身份信息被公开或贩卖的,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防止违法侵权行为进一步恶化。
左胜高认为,校园贷没有准入门槛、校园贷平台对裸贷的默许和纵容都是裸条借贷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此外,大学生普遍没有征信记录、没有可提供担保物和还款来源,但他们消费需求旺盛、过度消费情况严重,造成校园乱象频发。裸贷现象普遍存在隐蔽性强、深入校园各个角落。而且面临多部门多重管理又无人管理的局面,造成裸贷屡禁不止。一方面加大校园贷的规范立法和监管力度,提高网络借贷进校园的准入门槛,禁止裸贷等蔓延。另一方面加大平台对借款人资质审查、出借人风险告知义务,提高大学生作为借款人的门槛。同时要规范催收市场,打击非法高利贷、杜绝暴力催收、黑社会催收。